陕西省财政厅20亿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下达省级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一次性下达20亿元用于支持全省20个县域经济和城镇建设试点县提升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积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县域经济和城镇建设协同发展相关问题,初步明确了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基本思路,重点在园区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培育、县城建设以及生产性服务平台四个方向协同发力,同时,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20个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试点,每个试点每年安排1亿元引导资金,连续支持三年。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县的指导,按照既定方案加快项目推进,确保试点县在全省早日形成示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撬动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引导基金、PPP等方式进入重点投资领域和特色产业。尽快制定出台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绩效考核。(三秦都市报记者 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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