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打击“术中加价”需用重典

近日,杨先生到遵义欧亚医院检查身体,医生告诉他病情比较严重,必须做有创检查。但在手术室开创后,他被告知需立即交5600元做手术。带着未缝合的创口回家取钱交完手术费后,杨先生在手术台上再次被告知还有其他较重的疾病,他通过刷卡在术前又缴纳了后续治疗费用。

近日,杨先生到遵义欧亚医院检查身体,医生告诉他病情比较严重,必须做有创检查。但在手术室开创后,他被告知需立即交5600元做手术。带着未缝合的创口回家取钱交完手术费后,杨先生在手术台上再次被告知还有其他较重的疾病,他通过刷卡在术前又缴纳了后续治疗费用。(11月26日《河北日报》)

近年来,在一些医院里,尤其是一些民营医院里,“术中加价”现象屡有发生,已成为一大顽疾,饱受社会各界的诟病。许多患者把“术中加价”称之为“趁病打劫”。

据了解,“术中加价”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一些民营医院以盈利为目的,往往趁患者在手术台上已经手术之机,以发现其它疾病需要手术为由而提出加价。其二,以欺骗、夸大患者疾病的手术难度为由而提出加价。加之,许多患者抱着“既然已手术,就任由医生说了算”的心理,这也无形之中导致“术中加价”乱象丛生的加剧。

为打击类似“术中加价”的不法行为,今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印发《行动方案》,决定自今年3月起到2020年2月底,在全国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行动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重点任务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疗骗保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可见,治理“术中加价”等医疗乱象,已经有了整治行动方案。

但笔者以为,打击“术中加价”不法行为,仅仅靠“行动方案”还不够,还需用重典。首先,监管要到位。卫生、工商、物价等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把各种医疗乱象作为主要督查内容,并经常性地开展督查,从而规避类似“术中加价”不法行为的发生。其次,处罚要从严。一旦发现存有类似的“术中加价”等不法行为,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妨采用“高额罚款”、吊销执医证等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让其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其三,要加强医德教育。相关部门不妨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加强对广大医护人员的医德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医生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医德的重要性,从而倒逼其遵守职业操守。

当然,患者也要树立维权意识。一旦遭遇“术中加价”等医疗乱象,患者应第一时间“站出来”,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莫“装哑巴”,而任凭“宰割”。

笔者相信,只要制度健全,监管到位,处罚从严,树立维权意识,那么,就一定能有效地打击“术中加价”的不法行为,以给广大患者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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