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安乐死

近日,深圳市就养犬管理规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提出,“对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可实施安乐死”。对此,一些兽医表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安乐死是避免流浪狗遭受更大痛苦的无奈之举”。多位动物保护人士则认为,治理流浪狗问题,要管理的是人的行为,而不是犬只的行为,最重要的是预防流浪狗的产生,最大程度的减少流浪狗。

一直以来,流浪狗伤人事件居高不下,流浪狗长时间缺少细致的看护与管理,且具有较强的攻击性,一直威胁着居民的人身安全。而且流浪狗身上或携带者狂犬病毒,引发公众恐慌。由此可见,治理狗患乃是维护社会安定不可回避的一个环节。

从源头上杜绝才是治本之策这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流浪狗的产生因素是很复杂的,非长期不能解决。可见,在尚未出台细致且全面的政策之前,对流浪狗采取安乐死的措施,不失为综合考虑当下情况的次优选择。

然而,但凡为人,对世间生灵无不存有怜悯。人不应该让动物为人类的错误买单,当我们看到流浪狗给城市带来问题的时候,更应该看到这些问题本就是源于人的不负责任,对伴侣动物的随意抛弃,而不只是一味地推卸责任。这样的方式只会给人类与动物的未来埋下定时炸弹。我们一直在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生态伦理的主题既不是人,也不是自然。所以,我们既不能随意夺取流浪狗的生命的权利,也不能一味地强调生命平等而阻碍了自身的发展。流浪狗安乐死的出现,不仅是要我们反思自身的过错,更要痛定思痛,正视自身的责任,让这种“两难”的政策不在出现。(作者 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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