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权回归执政为民本意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其实就是保证公权力不被乱用,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一环,也是通过人大监督权力的方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为人民谋幸福。

40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一直在如何进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上,不断探索和创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龙朝阳介绍,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不难看出,权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更好地执政为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腐败、四风、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让执政为民在某些地方成为空谈,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需要发挥监督的作用,人大监督就是这样一种权利,将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完善监督,扎紧制度的笼子。要更好地约束权力需要制度,要让制度更好地规范干部的言行,就需要强化监督、完善监督的方式。比如在解决“生态环保”的问题上,通过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等多种手段,环环相扣,让问题得到解决。监督推动了制度的落实,也更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生存空间和生态发展。

精准监督,坚守为民初心。监督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按照制度的规范去运行,最终落脚点在制度惠民上。40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注重从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中找准做实人大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发力,依法监督,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精准的监督方式,切中群众不满意的“痛点、堵点、难点”,为民解忧。

落实监督,让法律长出牙齿。“天下大事,成于惧而败于忽”。要让监督发挥出作用,就需要让法律长出牙齿,强化对监督出的问题的执行力,不惧怕问题,不忽视问题,不回避问题,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让法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其实就是保证公权力不被乱用,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一环,也是通过人大监督权力的方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为人民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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