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 推动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琳):近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中国国务院国资委日前下发一份文件,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从总体要求、重点措施等维度,推动以管资本为主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琳):近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中国国务院国资委日前下发一份文件,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从总体要求、重点措施等维度,推动以管资本为主的中国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据了解,国务院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也将及时修订,进一步厘清国资监管职责边界。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份《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结合近年来中国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起点和目标。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27日在北京表示,文件从转变监管理念、调整监管重点、改进监管方式和优化监管导向等方面,确保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精准到位,“转变监管理念,从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向更加强调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调整监管重点,从关注企业个体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改进监管方式,从习惯于行政化管理转向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加注重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优化监管导向,从关注规模速度转向更加注重提升质量效益。”

翁杰明说,《实施意见》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在明确管资本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同步调整优化监管方式,更多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方式,实现监管职能与方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近期,国资委还要做好与《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版)》的有效衔接,及时修订国务院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国资监管职责边界。“以国资委权力责任清单为基础,厘清职责边界,将不该有的权力拦在清单之外,保证清单内的权力规范运行;依法制定或参与制订公司章程,依据股权关系向国家出资企业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更好体现出资人意志;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授权放权,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切实减少审批事项,实现实时在线动态监管,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自2014年以来,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先后选择在21家中央企业和122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在体制机制、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招商局集团就是其中的一家试点企业。在试点过程中,该企业持续优化总部职能,将管理资源和焦点向战略引领和风险管控等关键职能集中,总部“管资本”能力显著增强。同时通过发布年度管控优化清单等方式,不断加大对二级公司的放权和授权力度,扩大所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

招商局集团副总经理王宏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坚持放管结合、突出权责一致,充分彰显了国资委进一步推动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决心和信心,对于广大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来说,意义重大,“它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将有助于加快解决国有资产监管中的越位、缺位、错位问题,有助于合理界定并理顺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权力边界,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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