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还要交“金融服务费”?

  “通过中介买房,到底该交什么费用?”日前,锡城杨女士反映,这几天她被中介五花八门的收费标准“弄晕”了:佣金具体包括什么?交了佣金还要再交贷款服务费、评估费吗?政府有没有规定的收费标准?“中介机构说为我们提供了服务,具体提供啥服务?” 多位购房人提出质疑。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采访。   业主:房贷被收代办费,自己“不知情”   多位购房的市民向记者反映,开发商告知客户到银行在售楼部的代办点办理贷款,实则为中介机构到售楼部代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1000多元的“贷款服务费”或“代办费”等。   据购房人杨女士介绍,当时她和她的丈夫到售楼部摇号选房,选房结束后便有销售告诉杨女士现场有“银行工作人员”可办理贷款,接着,杨女士便来到了“银行工作人员”处办理贷款业务。   “从他们的穿着看,就是那种工作装。”杨女士说,当时有一大堆合同要签字,然后便根据销售的指引在需要签字处签字,“买房子要签的字太多了,根本没时间精力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签的什么字。”随后,杨女士发现自己被收取了410元公证费、700元的“代办费”。杨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收据,收据上并无相关代办机构的名称,甚至连盖的章都无法看清楚,签名处也只有姓氏。   此外,多位业主也向记者展示了其收据、发票,有的业主收据为700元“代办费”,有的为“贷款服务费”,有的为“抵押费”,有的为“代办加公证费”,费用也从700元至1100元不等。“中介机构说为我们提供了服务,具体提供啥服务?” 多位购房人提出质疑。   中介:提供了服务,堂堂正正地收钱   记者几经周折,联系到了业主口中的中介机构。该公司一位范姓负责人表示,服务不像商品,商品觉得不合适可以退,服务如何退呢?“我们的成本已经投入进去了,包括人力成本、交通费用都已经支付出去了。”   记者从一份委托服务协议中看到,其所谓的“代办服务”包含四项内容:办理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应的登记证书及证明文件;注销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办理房屋分户登记、正式抵押登记手续等事项,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付抵押权人收执。但接受采访的多位业主都表示,自己手中并无该协议。   据该负责人介绍,当时因为按揭客户非常多,开发商邀请他们过去专门做相关方面的服务。按照该负责人的说法,“每一个服务人员都应该是给客户说到了有这个费用的,并且当时我们也给他们开了相关的委托书、告知书。如果当初,客户不选择这项服务的话,是可以的”。“说实话,这几百块钱,我们要服务几年,之后如果要办房产证,我们还要去帮他们办。”该负责人表示。   至于被要求退钱一说,该负责人表示,“我们没有退钱,从来没有过。我们做这个服务是堂堂正正做,不是偷鸡摸狗,是你情我愿做的,你认可我这个东西,我做了服务,成本出去了,怎么可能退给你。”   对此,购房人杨女士表示,现场中介人员并未提示、告知,“我们以为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就跟着办理了业务,直到回家后才看到发票是中介公司开的,才知道不是银行在现场办理的贷款。”   业内:可以收代办费,但需要明示   记者就此向行业内部人员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案是:中介机构可以收取一定的代办费用,但必须明确告知客户。具体来说,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国家规定的这项收费标准针对的是中介的佣金,这个是政府指导价。”无锡市相关部门人士说,针对目前中介公司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中介代办费等没有政府指导价,这些都属市场行为,由中介和购房者协商定价。   该人士提醒,不是每名购房者都会贷款买房,也有全款买房的。像贷款服务就属于典型的特约延伸服务,这部分费用政府没法设置指导价。但是在协商定价的时候,购房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被中介公司忽悠。好多中介公司会以“银行收取”的借口来忽悠买房人,其实银行是不会收取贷款服务费的。   此外,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购房不是中介提供的房源,只是通过中介提供贷款、过户等服务,这部分代办费用也没有政府指导价。费用的收取也是由中介与购房者协商定价收取。   无锡梁溪律师事务所范华律师表示,法律上来说,收取金融服务费属于民事范围的约定,以双方的意志为评定标准,没有规定说绝对不能收代办费,能不能收,属于双方的协商约定;另一方面来讲,这个事情牵扯到知情权,到底知情到哪种程度,这个很重要。如果中介手续很齐全,并且明确告知了业主自己中介机构的身份,来办理业务需要给手续费,“如果完成这个流程,这笔费用就是应该给的。如果是夹杂在购房合同中,并且又没有告知的话,就属误导消费,是可以退的。” 【购房资讯轻松享,快来关注乐居网】 文章来源:无锡日报

“通过中介买房,到底该交什么费用?”日前,锡城杨女士反映,这几天她被中介五花八门的收费标准“弄晕”了:佣金具体包括什么?交了佣金还要再交贷款服务费、评估费吗?政府有没有规定的收费标准?“中介机构说为我们提供了服务,具体提供啥服务?” 多位购房人提出质疑。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采访。

业主:房贷被收代办费,自己“不知情”

多位购房的市民向记者反映,开发商告知客户到银行在售楼部的代办点办理贷款,实则为中介机构到售楼部代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1000多元的“贷款服务费”或“代办费”等。

据购房人杨女士介绍,当时她和她的丈夫到售楼部摇号选房,选房结束后便有销售告诉杨女士现场有“银行工作人员”可办理贷款,接着,杨女士便来到了“银行工作人员”处办理贷款业务。

“从他们的穿着看,就是那种工作装。”杨女士说,当时有一大堆合同要签字,然后便根据销售的指引在需要签字处签字,“买房子要签的字太多了,根本没时间精力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签的什么字。”随后,杨女士发现自己被收取了410元公证费、700元的“代办费”。杨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收据,收据上并无相关代办机构的名称,甚至连盖的章都无法看清楚,签名处也只有姓氏。

此外,多位业主也向记者展示了其收据、发票,有的业主收据为700元“代办费”,有的为“贷款服务费”,有的为“抵押费”,有的为“代办加公证费”,费用也从700元至1100元不等。“中介机构说为我们提供了服务,具体提供啥服务?” 多位购房人提出质疑。

中介:提供了服务,堂堂正正地收钱

记者几经周折,联系到了业主口中的中介机构。该公司一位范姓负责人表示,服务不像商品,商品觉得不合适可以退,服务如何退呢?“我们的成本已经投入进去了,包括人力成本、交通费用都已经支付出去了。”

记者从一份委托服务协议中看到,其所谓的“代办服务”包含四项内容:办理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应的登记证书及证明文件;注销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办理房屋分户登记、正式抵押登记手续等事项,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付抵押权人收执。但接受采访的多位业主都表示,自己手中并无该协议。

据该负责人介绍,当时因为按揭客户非常多,开发商邀请他们过去专门做相关方面的服务。按照该负责人的说法,“每一个服务人员都应该是给客户说到了有这个费用的,并且当时我们也给他们开了相关的委托书、告知书。如果当初,客户不选择这项服务的话,是可以的”。“说实话,这几百块钱,我们要服务几年,之后如果要办房产证,我们还要去帮他们办。”该负责人表示。

至于被要求退钱一说,该负责人表示,“我们没有退钱,从来没有过。我们做这个服务是堂堂正正做,不是偷鸡摸狗,是你情我愿做的,你认可我这个东西,我做了服务,成本出去了,怎么可能退给你。”

对此,购房人杨女士表示,现场中介人员并未提示、告知,“我们以为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就跟着办理了业务,直到回家后才看到发票是中介公司开的,才知道不是银行在现场办理的贷款。”

业内:可以收代办费,但需要明示

记者就此向行业内部人员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案是:中介机构可以收取一定的代办费用,但必须明确告知客户。具体来说,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国家规定的这项收费标准针对的是中介的佣金,这个是政府指导价。”无锡市相关部门人士说,针对目前中介公司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中介代办费等没有政府指导价,这些都属市场行为,由中介和购房者协商定价。

该人士提醒,不是每名购房者都会贷款买房,也有全款买房的。像贷款服务就属于典型的特约延伸服务,这部分费用政府没法设置指导价。但是在协商定价的时候,购房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被中介公司忽悠。好多中介公司会以“银行收取”的借口来忽悠买房人,其实银行是不会收取贷款服务费的。

此外,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购房不是中介提供的房源,只是通过中介提供贷款、过户等服务,这部分代办费用也没有政府指导价。费用的收取也是由中介与购房者协商定价收取。

无锡梁溪律师事务所范华律师表示,法律上来说,收取金融服务费属于民事范围的约定,以双方的意志为评定标准,没有规定说绝对不能收代办费,能不能收,属于双方的协商约定;另一方面来讲,这个事情牵扯到知情权,到底知情到哪种程度,这个很重要。如果中介手续很齐全,并且明确告知了业主自己中介机构的身份,来办理业务需要给手续费,“如果完成这个流程,这笔费用就是应该给的。如果是夹杂在购房合同中,并且又没有告知的话,就属误导消费,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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