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政策红利 助力全域旅游发展

日前召开的2019年全国全域旅游工作推进会强调,要把政策保障作为推动全域旅游的重要支撑,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促进全域旅游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为此,需要上下齐动,加强协调,供给政策和需求政策同时发力,以政策、资金的集成和红利集中释放,促成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专项爆破”,形成以点带面的全域旅游发展效应。

近年来,国家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拉动消费、科技创新、新旧动能转换等领域出台了大量支持政策,也对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门出台了许多政策。可以借助全域旅游的“全领域”理念,把旅游发展融入各领域的国家政策,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共享发展。特别是要加强政策的区域协调和整合,促进全域旅游实现更大区域空间协同发展。

近年来,国家就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密集出台了相关国家战略,其中有许多政策可以转化为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红利,通过认真研究和努力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可以使不同层级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在不同区域协同发展中,实现更大空间整合,从而突破行政区划局限、构筑一体化区域旅游市场,打造旅游精品。

用足用活土地供给政策、财政金融政策,是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实实在在利好。为推动乡村旅游、旅游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国家出台的许多政策都涉及土地供给,包括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增减挂钩、长期租赁、土地流转等,为旅游用地保障提供了政策基础。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更加务实灵活的措施释放政策红利。保障投入永远是促进旅游发展最实实在在的政策。文旅融合为全域旅游加大投入提供了更加优越的制度环境。国家和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领域的财政支持。有限的财政资金导向又撬动了更大数额的社会资金。同时,各类国家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投入旅游,许多地方通过探索资源整合、成立国有投资平台等方式,有效服务于各类投资金融工具的创新,使全域旅游发展成为“不差钱”的投资活跃领域。

当然,梳理和分析各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选择可以发现,有些地方注重从供给政策角度发力,习惯铺摊子、上项目等传统的惯性思维,对于当今旅游阶段的升级、对具有更加现实和长远意义的消费政策发力相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旅游业作为重要消费性服务业的客观规律,需要在今后调整和加强。

近年来,我国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贸易、投资动力放缓的背景下,作为拉动经济“三驾马车”之一的消费被置于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成为提振经济的重要选择。基于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我国在全面解决温饱问题后,居民恩格尔系数逐步下降,消费结构迅速升级,服务消费占比提高最快,其中旅游和文化消费更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支撑点和增长点,而扩内需、保增长是国家对旅游发展寄予的厚望和希望旅游业承担的使命。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这是文化、旅游消费领域的第一个“国字号”专项推进措施,也是《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以及《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提出的服务消费领域七大市场中第一个出台的具体政策举措。为此,要从居民可以感知的具体消费环节入手,切实优化消费环境,持续推动景区门票价格下降等惠民政策;积极迎接5G时代对消费经济的全面革新,规范旅游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一体化体系,完善旅游支付环境;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以此实现对国内游客流量的理性调节和消费环境的改善。尤其是要直面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入境、出境、国内三大旅游市场发展不均衡的突出矛盾,按照“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积极发展国内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的一贯宗旨,努力提升入境旅游消费环境,确保美丽中国作为最具吸引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口碑和形象不断巩固和提升,努力实现入境旅游消费在现有基础上尽快实现新的突破。要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推进国务院文件所提出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促进消费的示范引领的扎实落地。要从扩大消费、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高度,加强市场监管,塑造中国旅游服务可以自主消费、放心消费、愉快消费的高品质品牌,不断提升旅游者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全域旅游是我国探索的党政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在新时期的升级版,通过从供需政策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可以推动文旅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逐步增强。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积极性,把国家出台的政策梳理好、落实好,同时各地又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出台和实施更多符合本地需求的政策,就可以实现全域旅游既遍地开花,又各具特色的可喜局面,从而使全域旅游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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