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来了?乐清引入智能垃圾分类设备

“您知道乐清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吗?”“餐余垃圾的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哪些属于‘四大一小’垃圾?”行走在乐清市区街头,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对正在丢弃垃圾的几名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市民对垃圾分类仍不大了解,他们认为垃圾分类是好事,大家应该积极主动实施,同时认为垃圾分类十分麻烦、复杂,可能要一段时间去适应。

“之前,在上海工作的女儿教我们垃圾分类的知识,后来我们夫妻俩到网上做了好几天功课,学习了垃圾分类的一些知识,现在我们家已自觉将垃圾进行了分类。”市民陈女士笑着告诉记者。

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1166-2019),乐清将从8月1日起同步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的垃圾类别、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都做了规定。今后,市民不仅要学会分类生活垃圾,对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还要单独分类,并通过指定途径进行处置。

四类生活垃圾如何区分

根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市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物:纸类;塑料类(容器塑料和包装塑料等);玻璃类;金属类(铁、铜、铝等金属制品);编织类(旧纺织衣物、鞋帽和编织制品等)。

●有害垃圾:废旧蓄电池类;废旧灯管灯泡类;家用化学品类(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其他(废胶片、废相纸、废血压计等)。

●易腐垃圾:餐厨垃圾类(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米和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动植物油、肉骨等);厨余垃圾类(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树枝花草、腐肉、肉碎骨、蛋壳等);生鲜垃圾类(农贸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畜禽类动物内脏等)。

●除上述三种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为其它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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