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要上岸了

一则由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共同发布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自发布起,就在行业内引发轩然大波。

这一意见对P2P公司转型小贷给出明确条件和时间规划,也意味着自此前文件明确鼓励网贷机构转型小贷公司后,P2P平台多年来的野蛮生长正式来到了命运抉择的分叉路口——在原则上最多不超过2年时间内,要么转型上岸、加速合规化成为小贷公司或持牌消费金融,要么则面临关停清退,而此前为业界所期待的P2P领域发放牌照的希望基本宣告落空。

不仅如此,对于有意向上岸的网贷平台,指导意见进一步指明了两条可选路径:一是可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第二则是可以转型为全国经营型小贷公司。

源起于英国的P2P网贷平台模式,自2007年正式引入中国至今已经12年。在其诞生初期,人们对这一基于互联网的新金融探索寄予了普惠金融新阶段的期望,这一模式的诞生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上的垄断地位,也给予了那些无法触及资本市场资金渠道的更多资金需求群体以转圜空间。因此,在后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尽管频频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但监管层还是给予了这种新生业态以最大限度的包容。

但是,随着P2P资金池的不断扩大,许多平台开始打政策和法律的擦边球,其再也不是仅仅处于金融信息的交流和中介定位,而是影响辐射范围也开始具有了相当的蝴蝶效应,许多甚至成为影子银行业务的通道或载体,这无疑成为了金融系统的定时隐患。

退一步说,即使是那些谨守底线的正规P2P平台,在跨过资产质量和团队背景这两道门槛之后,想要真正做到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如何提升自己的风控能力一直是行业待解题。

相较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P2P本就是次贷平台,很难全面地抓住借款人的家庭、工作、社保等信息,对于资金实力规模有限的P2P平台来说,这种风险传导往往来得更加快和猛烈。

而在这一次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指出,转型后的小贷公司,将支持接入征信系统和将失信借款人纳入征信系统。这也意味着对于P2P平台的投资者来说,借款人将承担更高的违约成本。

从行业影响角度看,这也进一步倒逼行业优胜劣汰,促使互金机构聚焦普惠金融的定位更加明晰。事实上,强监管所推动的行业洗牌,恰恰是考验平台风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的窗口,对于那些处于领先位置并找到自己的发展模式的平台来说,反而也更容易在规范透明经营中享受市场分化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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