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酒精“俘虏”的男人!劣迹斑斑寻衅滋事被判刑

两年内,一名38岁来沪男子在本市江湾地区多次涉嫌寻衅滋事:吃霸王餐、殴打他人,曾两次被行政拘留,却仍本性难改!最终,该男子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究其背后,也因酒精作怪。

被告人陈某今年38岁,无业,来沪打工,在上海无固定住所。经依法查明:陈某从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期间,数次在本市江湾地区的多处地点涉嫌寻衅滋事的行为,劣迹斑斑。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韩检察官介绍说:“被告人陈某于2018年5月到2019年6月,在本市的江湾地区的许多个体经营的饭店里吃霸王餐不付钱;在超市里无故闹事,吃超市的东西不付钱;在江湾路地铁站无故砸毁摩拜单车,殴打摩拜单车的管理员;将路人的手机摔碎;同时在网吧里也吃网吧中的零食却不付钱,当网吧管理员要将其驱逐出去的时候,他又将网吧吧台上的电脑摔坏。”

“陈某的行为很显然是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藐视社会法纪、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强拿硬要,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范畴。”检察官介绍:陈某是一个嗜酒之徒,每次喝完酒后便会毫无忌惮地闹事,造成恶劣的影响。而在去年8月和今年3月,陈某已经两次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虹口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但在其拘留期满释放后,陈某却仍本性难移,又几次三番地故技重施,到处吃霸王餐、寻衅闹事、毁坏公私财物。

韩检察官介绍:“被告人陈某是福建周宁人,他来上海之后试图打工但始终没有找到工作,又非常喜欢喝酒,每次喝完酒之后就要闹事。因为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公安机关已经对他处以了两次各15天的治安拘留,也就是说在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前已经被治安拘留了30天。但是他出来之后仍不悔改,继续吃霸王餐、闹事,直至这次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直到今年6月,陈某在本市万安路上的一家私房菜馆四次用餐后拒不付款,企图再次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法网恢恢,陈某最终被依法批捕,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最后一次是因寻衅滋事罪,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处了他有期徒刑7个月。之前他被两次治安拘留,这属于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照国家最新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已经被行政处罚的、但是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应该计算入他的刑期,也就是说他之前两次的寻衅滋事包括吃霸王餐和无故闹事的行为都应该计算入他本次的犯罪,只是在总共的刑期内扣除他已经被处的治安拘留30天。”

检察官提醒:广大公民要注重规范自己平时的个人生活习惯,切忌养成酗酒、赌博乃至吸毒等不良的嗜好;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都要遵纪守法,不可轻视法律法规,否则终将酿成大祸。

“公众一定要遵守法律法纪。另外要注意自己的生活,不要无故地酗酒,尤其是酗酒后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和情绪的人特别要加以注意,要遵纪守法,不能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为所欲为,若无所忌惮就可能会触犯我国的刑罚、构成犯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特别需要注意的。”检察官提醒道。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宣克炅 实习编辑:霍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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