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教研工作意见》 首次提出基础教育教研员基本条件

教育部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等三个重要文件。其中,《教研工作意见》首次提出了基础教育教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央视网消息: 教育部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等三个重要文件。其中,《教研工作意见》首次提出了基础教育教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教研工作是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基础教育教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教育观念正确、教研能力较强(教育理论功底扎实、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道德良好等五个方面。

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专业标准和准入条件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办法,配齐所有学科教研员,并建立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的制度。

《教研工作意见》还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校五级教研工作体系。强调教研机构要重心下移,紧密联系教育教学一线实际开展研究。要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强化校本教研对改进和提升课堂教学水平的重要作用。同时,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点制度。

责编:任鑫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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