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命案中的关键因素

【金融其实很简单】 今天我们谈借贷中的暴力问题,暴力对于解释高利贷有多大关系呢?暴力会降低借贷利率,还是反过来抬高利率呢? 以前流行过一部电影,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佃农杨自强与女儿相依为命,杨家女与同村青年农民相爱。杨自强由于生活所迫向地主黄老财借了高利贷,之后无法还,就外出逃债。在一年的除夕之夜,杨自强偷偷回到家。黄老财知道后,带着一帮狗腿子跑来逼债,告诉杨自强如果还不了债就卖女顶债!逼迫之下,杨自强喝了做豆腐用的卤水自杀。接着,杨家女被抢进黄家,遭黄老财奸污。接下来,杨家女逃入深山,头发全白了。两年后,她男友回乡,在山洞里找到杨家女,替她申冤雪恨、打死黄老财。 这样的剧情与山东辱母血案有相似之处——也是狗腿子逼债,最后是放贷方被杀。这样的场景是我们很熟悉,也是记忆中一提起高利贷就马上联想到的,所以,我们都恨透了高利贷者。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借贷关系中真的总是放贷方被打死,接下来还有多少人愿意放贷呢?如果借贷市场上资金供应因此下降,资金的价格即利率会上升还是下降呢?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历史之所以两千多年没终止过,是否跟我们的主流文化同情偏袒借债方,普遍痛恨放贷方有关呢?如果看到借债方逃债,我们就喝彩,那么,这种道义文化是否会鼓励债务违约、抬高借贷风险溢价呢?我们知道,道义文化越是痛斥放贷人,官方越是通过法律把高利贷打入地下,借贷交易就越不安全,放贷方就越会要求更高的风险回报,高利贷只会更严重。 历史上的借贷命案规律 我们可以看看历史上的一些规律。在2014年我和彭凯翔、林展发表的一篇研究中,我们系统收集了近五千个清代借贷命案案例。这些大样本中,基本情况符合我们的预期,比如,平均借贷利率19.9%,绝大多数命案不是故意谋杀,而是讨债纠纷过程中冲突的结果,并且就像山东辱母血案中的情况一样,官方都是在命案发生之后才介入。 那么,一旦借贷发生命案,被打死的一方更可能是借方还是贷方呢? 这里有两个可能的假说。首先是,按照“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道理,我们一般应该看到更经常发生的是贷方被打死,因为你知道,贷方打死借方的激励很小,一方面把借方打死了,借款更加拿不回来,另一方面自己还要“一命还一命”、会被官方判死刑。第二个假说是,按照上述电影剧情反映的,由于贷方被认为是豪势一方并且有那么多狗腿子打手,更应该看到的是借方被打死为多。 实际情况是:如果借贷中没有利息,57%的借贷血案中是借方被打死,43%的时候是贷方被打死;而如果借贷利率大于零,局面就正好反过来,61%的时候是贷方被打死,39%的时候死的是借方,而且借贷利率越高,贷方被打死的概率就越高!如果借贷利率超过36%,那么,借贷血案中79%都是贷方被打死。 我们的研究发现,道义在这些债务命案中起关键的作用。比如,当借贷安排中本来就没有利息,而如果借方连本金也不还,那么,贷方在道义上就有制高点,讨债冲突中贷方的暴力可能更猛,因此,被打死的更可能是借方。特别是,我们也看到,讨债次数越多,比如讨债三四次后借方还是不还,那么,贷方会觉得礼在他那一方,打起来会更加猛烈,死的一方更可能是借方。这里你看到,贷方打死借方的激励很小,一方面把借方打死了,借款更加拿不回来,另一方面自己还要“一命还一命”、会被官方判死刑。 可是,如果借贷利率比较高,道义制高点可能就反过来,借方觉得礼和法都在自己一方,打架中的暴力就会更猛,被打死的就更有可能会是贷方。尤其是,如果借贷利率本来就高于法定利率上限,借贷交易为非法的情况下,借方就更加不怕了。 道义原则与市场原则 之前我们谈到,从周朝开始,历代朝廷都偏向保护借债方,同时通过法律对放贷人的行为做了很多限制,借贷引发的惩罚中更多重视惩罚贷方。《大清律例》强调,像黄老财这样的“豪势之人”,“不经官司,强夺他人产业,杖八十以上,超过本利部分追还借方”。“夺人妻女,杖一百,如有奸占等情,处以绞刑”。对于“一本一利”利率管制规则,“违者罚没多收的利息,处以笞杖刑罚”! 从我们对借贷命案的研究中,你能看到,道义文化不管是过去还是今天,都过多贬低甚至仇视放贷者,尤其是痛恨高利贷者,这种文化就变相纵容、鼓励借债人拖欠,甚至有钱也不还,因为反正社会与法律都会偏袒他这边。在发生讨债暴力的时候,这种道义文化更是鼓励借债方去猛打。当然,如果借贷是无利息的,那就另当别论了,但是,资金是有机会成本的,投资者总是可以投向其他机会,所以,不能通过零利息来建立贷方的道义制高点。 为了解决高利贷问题,需要做的是通过法律保护放贷方,社会文化也应该褒扬放贷人,而不是反之。从道义上贬低放贷人,只会鼓励更多人对放贷人行暴。放贷的暴力风险增加后,高利贷只会更高,因为除非暴力风险得到溢价补偿,否则没有人愿意去冒险放贷。利率在中国历来很高的道理就在这里。 今天的要点包括,第一,人性的善良面决定了各社会都会同情、偏袒借债方,中国也不例外。在过去金融市场欠缺或者不发达的背景下,道义文化在借贷关系中一直唱主角,道义一直站在借债方。第二,不管是从山东高利贷辱母血案,还是从清代借贷命案大样本,都看到道义原则使放贷人不敢收利息,因为收利息会大大增加贷方的暴力风险:利息越高,发生债务暴力时被打死的一方更可能是贷方。当然,这样一来,就越迫使贷方要求更高的利息回报,以抵充自己的生命风险。再就是,道义文化也因此阻碍了金融市场的发展,这也是为什么利率管制两千多年到如今还没解决好高利贷。最终的出路在于从保护放贷人的角度降低契约风险、理顺资金供给的通道。 借贷市场历来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道理在于在传统农耕社会里,需要借钱的经常是遭遇不幸的个人和家庭。而这个群体又恰恰是最付不起高利贷的。所以,各社会都有过很长的打击高利贷历史。你觉得禁止高利贷、打击高利贷是解决这些苦难家庭生存问题的办法吗?道义原则跟市场原则有冲突吗? (本文系喜马拉雅《陈志武教授的金融课》讲座文本)

【金融其实很简单】

今天我们谈借贷中的暴力问题,暴力对于解释高利贷有多大关系呢?暴力会降低借贷利率,还是反过来抬高利率呢?

以前流行过一部电影,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佃农杨自强与女儿相依为命,杨家女与同村青年农民相爱。杨自强由于生活所迫向地主黄老财借了高利贷,之后无法还,就外出逃债。在一年的除夕之夜,杨自强偷偷回到家。黄老财知道后,带着一帮狗腿子跑来逼债,告诉杨自强如果还不了债就卖女顶债!逼迫之下,杨自强喝了做豆腐用的卤水自杀。接着,杨家女被抢进黄家,遭黄老财奸污。接下来,杨家女逃入深山,头发全白了。两年后,她男友回乡,在山洞里找到杨家女,替她申冤雪恨、打死黄老财。

这样的剧情与山东辱母血案有相似之处——也是狗腿子逼债,最后是放贷方被杀。这样的场景是我们很熟悉,也是记忆中一提起高利贷就马上联想到的,所以,我们都恨透了高利贷者。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借贷关系中真的总是放贷方被打死,接下来还有多少人愿意放贷呢?如果借贷市场上资金供应因此下降,资金的价格即利率会上升还是下降呢?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历史之所以两千多年没终止过,是否跟我们的主流文化同情偏袒借债方,普遍痛恨放贷方有关呢?如果看到借债方逃债,我们就喝彩,那么,这种道义文化是否会鼓励债务违约、抬高借贷风险溢价呢?我们知道,道义文化越是痛斥放贷人,官方越是通过法律把高利贷打入地下,借贷交易就越不安全,放贷方就越会要求更高的风险回报,高利贷只会更严重。

历史上的借贷命案规律

我们可以看看历史上的一些规律。在2014年我和彭凯翔、林展发表的一篇研究中,我们系统收集了近五千个清代借贷命案案例。这些大样本中,基本情况符合我们的预期,比如,平均借贷利率19.9%,绝大多数命案不是故意谋杀,而是讨债纠纷过程中冲突的结果,并且就像山东辱母血案中的情况一样,官方都是在命案发生之后才介入。

那么,一旦借贷发生命案,被打死的一方更可能是借方还是贷方呢?

这里有两个可能的假说。首先是,按照“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道理,我们一般应该看到更经常发生的是贷方被打死,因为你知道,贷方打死借方的激励很小,一方面把借方打死了,借款更加拿不回来,另一方面自己还要“一命还一命”、会被官方判死刑。第二个假说是,按照上述电影剧情反映的,由于贷方被认为是豪势一方并且有那么多狗腿子打手,更应该看到的是借方被打死为多。

实际情况是:如果借贷中没有利息,57%的借贷血案中是借方被打死,43%的时候是贷方被打死;而如果借贷利率大于零,局面就正好反过来,61%的时候是贷方被打死,39%的时候死的是借方,而且借贷利率越高,贷方被打死的概率就越高!如果借贷利率超过36%,那么,借贷血案中79%都是贷方被打死。

我们的研究发现,道义在这些债务命案中起关键的作用。比如,当借贷安排中本来就没有利息,而如果借方连本金也不还,那么,贷方在道义上就有制高点,讨债冲突中贷方的暴力可能更猛,因此,被打死的更可能是借方。特别是,我们也看到,讨债次数越多,比如讨债三四次后借方还是不还,那么,贷方会觉得礼在他那一方,打起来会更加猛烈,死的一方更可能是借方。这里你看到,贷方打死借方的激励很小,一方面把借方打死了,借款更加拿不回来,另一方面自己还要“一命还一命”、会被官方判死刑。

可是,如果借贷利率比较高,道义制高点可能就反过来,借方觉得礼和法都在自己一方,打架中的暴力就会更猛,被打死的就更有可能会是贷方。尤其是,如果借贷利率本来就高于法定利率上限,借贷交易为非法的情况下,借方就更加不怕了。

道义原则与市场原则

之前我们谈到,从周朝开始,历代朝廷都偏向保护借债方,同时通过法律对放贷人的行为做了很多限制,借贷引发的惩罚中更多重视惩罚贷方。《大清律例》强调,像黄老财这样的“豪势之人”,“不经官司,强夺他人产业,杖八十以上,超过本利部分追还借方”。“夺人妻女,杖一百,如有奸占等情,处以绞刑”。对于“一本一利”利率管制规则,“违者罚没多收的利息,处以笞杖刑罚”!

从我们对借贷命案的研究中,你能看到,道义文化不管是过去还是今天,都过多贬低甚至仇视放贷者,尤其是痛恨高利贷者,这种文化就变相纵容、鼓励借债人拖欠,甚至有钱也不还,因为反正社会与法律都会偏袒他这边。在发生讨债暴力的时候,这种道义文化更是鼓励借债方去猛打。当然,如果借贷是无利息的,那就另当别论了,但是,资金是有机会成本的,投资者总是可以投向其他机会,所以,不能通过零利息来建立贷方的道义制高点。

为了解决高利贷问题,需要做的是通过法律保护放贷方,社会文化也应该褒扬放贷人,而不是反之。从道义上贬低放贷人,只会鼓励更多人对放贷人行暴。放贷的暴力风险增加后,高利贷只会更高,因为除非暴力风险得到溢价补偿,否则没有人愿意去冒险放贷。利率在中国历来很高的道理就在这里。

今天的要点包括,第一,人性的善良面决定了各社会都会同情、偏袒借债方,中国也不例外。在过去金融市场欠缺或者不发达的背景下,道义文化在借贷关系中一直唱主角,道义一直站在借债方。第二,不管是从山东高利贷辱母血案,还是从清代借贷命案大样本,都看到道义原则使放贷人不敢收利息,因为收利息会大大增加贷方的暴力风险:利息越高,发生债务暴力时被打死的一方更可能是贷方。当然,这样一来,就越迫使贷方要求更高的利息回报,以抵充自己的生命风险。再就是,道义文化也因此阻碍了金融市场的发展,这也是为什么利率管制两千多年到如今还没解决好高利贷。最终的出路在于从保护放贷人的角度降低契约风险、理顺资金供给的通道。

借贷市场历来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道理在于在传统农耕社会里,需要借钱的经常是遭遇不幸的个人和家庭。而这个群体又恰恰是最付不起高利贷的。所以,各社会都有过很长的打击高利贷历史。你觉得禁止高利贷、打击高利贷是解决这些苦难家庭生存问题的办法吗?道义原则跟市场原则有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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