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官员被“石头”绊倒,厅级警伞竟要求法院判被告人缓刑

12月2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湖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祥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被双开。董国祥今年6月3日被查。

董国祥是名从警36年的“老公安”,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通报称其以案谋私,竟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缓刑、不追缴罚金;涉嫌巨额受贿罪;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罪; 还痴迷奇石,玩物丧志。

此前,董国祥的同僚,曾同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的郭唐寅已落马。今年以来湖北省持续保持扫黑除恶“打伞”力度,一批警界“保护伞”被查处,形成强烈震慑。

董国祥。

干涉司法公正,竟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缓刑

据通报: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湖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祥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指使侦查人员解除冻结、查封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款物,违法要求审判机关为被告人判处缓刑、不再追缴和执行生效判决所判犯罪财物和罚金,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罪。

董国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痴迷奇石,玩物丧志,执法犯法,以案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董国祥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被查前四天思政课上讲“绝对忠诚

董国祥,1962年8月生,湖北监利人,自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后,董国祥就在湖北省公安厅任职,是一位从警36年的“老公安”。

在湖北省公安厅, 董国祥曾任刑警总队科长、副处长、治安总队副处长、处长、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处长、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处处长、行动技术总队副总队长等职。工作16年后,2009年3月,董国祥出任湖北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总队长,跻身副厅级。次年11月,他任咸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在咸宁任职两年半后又调回省公安厅。

2013年4月, 董国祥获任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5年11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晋升正厅级,直至今年6月3日在任上被查。

湖北警官学院是湖北省唯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

落马4天前,5月30日下午,湖北警官学院思政课部组织开展“思政课教育与警校生成长”主题沙龙活动,院党委书记董国祥出席活动,并提出要求,作为警院学生,必须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必须掌握先进理论,练就过硬本领,实现人生价值。

2018年10月,董国祥为警官学院新一届学生上“新生第一课”,核心内容是“忠诚”,他说“忠诚是一个人的良知底线,忠诚是一个人的品德基础,忠诚是一个人的职业操守,忠诚是一个人的价值追求”。

湖北两警界大佬被查,逾千名涉黑涉恶“保护伞”被查处

在董国祥落马前20天,5月13日,时任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厅长郭唐寅被查。

郭唐寅曾长期任职湖北公安系统,2011年至2017年先后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与2013年开始担任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的董国祥同是厅党委班子成员,共事6年之久。

郭唐寅2017年4月履新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11月,伴随着机构改革进行,任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直至今年5月被查。11月5日,郭唐寅被双开,通报称其充当恶势力犯罪“保护伞”、利用职权指使下级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侦查无辜者、指使下属伪造居民身份证用于隐匿财产等。

董国祥、郭唐寅两个湖北警界“老公安”先后落马被双开,背景正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今年5月5日至10日,中央第12督导组进驻湖北,开展第一轮督导“回头看”。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组长王伟光要求,在全面扫黑除恶的同时,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重攻方向,既打与黑恶势力同流合污的“官伞”“警伞”,更要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推动专项斗争向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五位一体”整体战聚焦。

湖北省纪委监委7月12日通报,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已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88件,已处理1118人,包括郭唐寅、董国祥在内,湖北省纪委监委已查办了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武汉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汉南区委原书记胡洪春,武汉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武汉市黄陂区政协原主席李胜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保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刘汉强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形成强烈震慑。

被“疯狂的石头”绊倒的贪官们

董国祥被查,除了涉黑涉伞,他还被通报“痴迷奇石,玩物丧志”。

政道君梳理,近年查处的各类贪官,大多有这样那样的“小爱好”,从玉石到瓷器,从字画到古董,各类珍奇古玩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他们的受贿清单里。调查发现,一些贪腐官员爱好的往往并非是艺术品本身,而是看中其收受途径隐蔽、“变现”手法多样、“出事”易于推责等“优点”。

被称为“玉贪”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收受财物共计约1300万元,近八成为玉石,其中一次收受的和田玉就价值350万元。倪发科多次收受与自己“深度”交往多年的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吉立昌等人的巨额贿赂。作为回报,倪发科为这些企业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滥用权力,当“掮客”拉关系,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落实用地指标等。倪发科在剖析犯罪原因时说:"多年来,我没有学会抽烟、喝酒、打牌、玩麻将,但我偏偏痴迷上了玉石玉器,让疯狂的石头,把我绊倒,摔下万丈的深渊。”

而“小官巨贪”的典型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任志强,受贿金额竟高达2477万余元,也是被玉石绊倒在仕途上。此人的一大爱好是收藏玉石、象牙制品,共计花销1300万元。在被查前,他还曾因害怕被发现,而将玉石分多处存放。据任志强供述,其将贿款用于和田玉、象牙制品花费1000万元、购买寿山石300万元。判决书显示,当地纪委共查扣和田玉、寿山石等共计124件153枚、印章237件、象牙雕刻品2件,及其他受贿物品若干。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发报道《失控的“雅好”》文章,称山东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民有“雅好”,喜欢玉石和紫砂壶,还希望借此发财。但他购买3000多万元玉石,专家鉴定为地摊货;购买2000多把紫砂壶,甚至将企业老板送的5公斤黄金变现购买紫砂壶,结果全部为赝品,自己的“发财梦”也破灭了。

报道称,落马贪官为了“雅好”大肆敛财,一方面是附庸风雅、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更重要的是一种投机心理,想要升值发财。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爱好就好比一把“双刃剑”,随时保持一份清醒,但如果“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不是爱好本身,而是打着“雅好”的幌子来捞取私利,对爱好不以党性去克制,不以制度去约束, 一不小心,“雅好”便如脱缰之马,成为腐化堕落的“导火线”。

董国祥简历

董国祥,男,汉族,1962年8月生,湖北监利人,大学学历,一级警监警衔,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8月至2009年3月曾任省公安厅干部、副科长、刑警总队科长、副处长、治安总队副处长、处长、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处长、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处处长、行动技术总队副总队长(主持工作);

2009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10年11月至2012年2月,任咸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年2月至2013年4月,任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5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正厅级)。

文:梁建忠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湖北省公安厅、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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