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输血”房地产 多家信托公司被罚

11月28日,因存在“收益权投资”项下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民生信托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开出罚单。就在数天前,中诚信托亦受到处罚,其违规行为同样包括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缴纳或变相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房地产业务已成为信托公司违规的“重灾区”。分析人士认为,信托公司对此应高度重视,采取以往打擦边球的做法已不合时宜。

房地产业务成违规“重灾区”

11月公布罚单显示,截至目前,已有3家信托公司因业务违规被处罚。其中,民生信托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收益权投资”项下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信托资金运用与信托计划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不一致;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于事务管理类信托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民生信托改正,并罚款90万元。此前,因“违规接受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缴纳或变相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中诚信托亦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开出罚单。被责令改正,并罚款70万元。

此外,北方国际信托因“信托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天津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这也是其年内第二次受到处罚。今年4月,北方国际信托曾因“违规发放房地产自营贷款;信托资金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被罚款80万元。

据《金融投资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已有20家信托公司因业务违规收到银保监会罚单,总计罚单为37张。值得关注的是,房地产业务仍是信托受到行政处罚的最集中区域,共有8家信托公司出现相关违规,占比近半。

除上述3家信托公司外,还包括五矿国际信托“尽职管理不到位,导致信托资金用于收购土地”;建信信托“信托资金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违规向不具备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中信信托“信托资金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中融信托“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不审慎”;粤财信托“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等。

加强自身合规审查能力建设

随着严监管趋势的持续,今年以来不少信托公司的合规短板也逐渐暴露,其中房地产领域较为显著。

事实上,作为今年监管的重点领域,房地产类信托的监管持续从严。5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23号文”,即《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对于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业务提出严格要求,重点关注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或通过股权投资+股东借款、股权投资+债权认购劣后、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变相提供融资;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提供融资,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7月,多家信托公司收到银监窗口指导,要求控制地产信托业务规模。8月银保监会发文对32个重点城市进行房地产业务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各种将资金通过挪用、转道方式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市场分析人士看来,监管层对房地产信托的强监管趋势没有改变。同时,针对信托行业的种种过度扩张,以及房地产过度金融化,监管政策将会越来越紧。

“下半年以来,监管层对信托资金进入房地产已采取了零容忍态度,监管层的行为应该引起信托公司的高度重视,采取以往打擦边球的做法已经不合时宜。”用益信托研报指出,针对相关规范较为零散的现状,信托公司须加强对自身合规审查能力的培养和建设,以应对越发严峻的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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