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整治电动自行车市场

东北网12月3日讯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8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百天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目前专项整治结束,规范了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生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生产企业主体资格,查看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CCC认证,产品是否按照电动自行车标准组织生产,对无证生产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另一方面检查经营企业资格,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核准销售电动自行车;购进的商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是否有铭牌、整车编码、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坚决杜绝销售无证和超标电动自行车。与此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抽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15个批次的抽检。检验车辆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各项指标的要求,对不合格或超标电动自行车,严格依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生产、经营者(企业)是否存在擅自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是否违法标注“中国驰名商标”或者未注册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宣称荣获央视上榜品牌、取得协会荣誉证书等虚假宣传、虚假表示情况;是否存在混淆行为、引人误认等情况。

整治行动中,各县(市)区局均与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业户签订了“依法经营电动自行车承诺书”。同时,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经营业户无进货、销售台账,辖区监管人员已对其进行责令限期改正处理。抽检结果显示,15个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中,在甘南县抽检的2个批次不合格,其他13个批次合格,合格率87%,下一步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地毯式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了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了销售不合格、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隐患,规范了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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