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多证合一”改革再发力 实现“三十证合一”

新华社天津12月4日电(记者周润健)为进一步扩大证照整合范围,提升登记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天津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在“二十四证合一”的基础上再发力,实现“三十证合一”。

所谓“多证合一”,是指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共享,企业无须到相关部门现场申请,即可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信息公示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和天津市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多证合一”改革在“二十四证合一”的基础上,增加了《娱乐场所经营备案》《开锁业基础信息采集》《为犬类服务的医疗机构备案》《废旧金属收购经营备案》《信托寄卖业备案》和《道路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备案》,实现“三十证合一”。

记者了解到,“多证合一”改革后采取“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采集相关信息后,通过市级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推送至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实现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真正做到“数据网上行,群众少跑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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