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医疗保障局通报4起典型案例

武安市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相继组织开展了“亮剑”、“清剿”、“净土”、“百日攻坚”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力度,多措并举,通过大数据分析稽核疑点、实地稽查等形式对区域内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

阳邑镇北西井村李云某冒用叔伯兄弟李祥某参保证件住院报销骗取医保基金案。

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中,我市XX医院反馈患者“李祥某”相貌与其提供身份证照片相貌不符,身份存疑,医疗保障局通过蓝信系统上传住院患者实际照片与患者提供的“李祥某”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后发现,该患者确实存在“冒名顶替”嫌疑,医疗保障局立即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住院患者真实姓名为李云某,与其提供的证件不是同一个人,证件所有人李祥某在外地打工,没有住院。依据有关规定,拒付患者李云某的医保补偿费用2320.73元,并对证件出借人李祥某进行批评教育,暂停其医保待遇。

案例二

武安市参保居民霍某某虚假发票骗取医保基金案。医疗保障局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中,审核医疗费用时发现参保居民霍某某转外就医3.96万元的住院发票疑似虚假发票,经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2医院住院部联系,经医院系统进一步核实,霍某某提供的住院发票信息与住院部信息不一致,为虚假票据,依据有关规定,霍某某的医保补偿费用不予报销,暂停霍某某的医保待遇。

案例三

武安市阳邑中心卫生院降低住院标准收治参保人员体检式住院,其中邢某某、田某某、豆某某的住院、出院日期均为一天,间隔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且住院费用均以化验、检查为主。已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案例四

武安市北安乐乡迂城村民陈利某冒用其妹妹陈菊某参保证件住院报销骗取医保基金案。

在打击欺诈骗保清剿行动中,医疗保障局通过蓝信系统比对发现某医院住院患者“陈菊某”上传照片与其提供的身份证照片相貌不符,医疗保障局向该院发出预警信息,经查:住院患者真实姓名为陈利某,与其提供的证件不是同一个人,证件持有人陈菊某没有住院,陈利某借用陈菊某参保证件冒名住院(二人系姐妹关系)。依据有关规定,拒付患者陈利某的医保补偿专用3432.66元,暂停证件出借人陈菊某的医保待遇,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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