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轻“慢病”者年底前给报药费

东北网12月6日讯 有一些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不需要住院或者达不到门诊慢性病诊断门槛的,因症状不够重等原因,难以享受医保基金的支付。

为此,近日省医保局出台了,针对我省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新政。

具体保障对象,主要为参加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

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优先选用医疗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药品。

我省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两病”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55%。

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省医保局确保群众年底前,享受此项待遇。

晚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也刚刚接到此文件。目前正在逐步推进落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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