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刑侦大队长被开除党籍公职

日前,临淄区纪委监委对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王立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立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辖区企业负责人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辖区企业收取费用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加重企业负担;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和挪用公款犯罪。

王立国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临淄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立国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淄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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