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阳县农业局随意废标遭质疑

近日,中国商报记者接到河南省国能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公司)投诉,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农业局、正阳县发改委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正阳县公管办)在正阳县2018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招标中,无视招标法的规定,人为擅自设置障碍,凭单方意志随意废除在第八标段项目中正常中标的公司,扰乱了招标市场的正常秩序。

中标过程一波三折

今年11月20日,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能公司项目负责人向中国商报记者反映,今年8月15日,国能公司参与了正阳县2018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第八标段的公开招标,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到8月19日,三天的法定公示期结束后,国能公司一直未接到中标通知。

于是,国能公司联系发标业主正阳县农业局,询问不发中标通知的原因。正阳县农业局答复是,第八标段公示期内虽然没有人提出异议,但正阳县公管办不让发中标通知书。国能公司又找到正阳县公管办,得到答复是有人投诉国能公司,投诉人是河南省金禄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禄达公司)。

随后,国能公司到河南金禄达公司进行核实,得知该公司没有对此进行投诉。同时,河南金禄达公司对此做出证明,表示公司没有在正阳县参加投标,也从未对第八标段的招标进行过投诉。

那么正阳县公管委声称的河南金禄达公司2019年9月10日递交的投诉书又是从何而来呢?

国能公司认为,这份投诉书是有人故意伪造的,目的是想阻挠正常的招标。按招标法的规定,如果对中标企业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三天内提出,而且提出异议者应是投标企业或利害关系人。国能公司认为,此次招标提出质疑的不是参与投标的企业和利害关系人,因此该投诉应视为无效、恶意投诉。

然而,就在国能公司为投诉问题向正阳县农业局和正阳县公管办奔走反映期间,正阳县农业局发出公告表示,依据正阳县公管办2019年6号文件废除了八标、十一标的中标结果。公告一出,国能公司更是不解,因为2019年6号文件是公管办此前专门为废除第六标段所下的文件,和第八标段和第十一标段没有任何关系。

到底因何废了标

11月21日,正阳县公管办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第八标段在公示期内的确无人提出异议。公示期过后,今年9月10日,公管办收到署名为河南金禄达公司的投诉,但由于已经过了公示期,公管办并未受理该投诉。

“正阳县公管办真正受理的投诉是在公示期过后,有媒体记者用短信的方式向县领导进行了投诉,说国能公司去年11月9日在江苏连云港有因串标被处罚的不良纪录。正阳县公管办根据此投诉调查后发现国能公司的确在江苏曾有被处罚的不良记录。”该工作人员表示。

对此说法,国能公司提出质疑,在这次招标时,业主单位的招标公告中明确表示,在信用中国网上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可以参与投标。国能公司已经在参加招标时向正阳县农业局和正阳县公管办提交了该公司在信用中国网上没有不良纪录的证明,当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为何在招标结束后、应该发中标通知书时的最后环节,正阳县农业局和公管办抛出“有媒体表示在天眼查网上发现国能公司有不良纪录”的投诉来取消中标结果呢?

对此疑问,正阳县公管办对中国商报记者的解释是,虽然按招标时公布的条件,国能公司是符合投标条件的企业,但对于国能公司在异地受过处罚的情况,正阳县发改委向正阳县领导和驻马店市发改委请示如何处理时,驻马店市发改委答复是对受过处罚的投标企业本着“一地受罚,处处受限”的原则,建议用信誉好的企业。正阳县里领导的意思是,有那么多信誉好的企业为何要用受过处罚的企业?所以公管办的意见就是不管其信用是否修复,只要是曾经有过污点的企业就不用。

正阳县公管办表示,他们到江苏连云港调查后发现,国能公司确实在当地曾受过处罚,然后把调查结论给了业主单位——正阳县农业局,正阳县农业局有权根据调查报告作出是否废标的决定。然而对第八标段的废除,正阳县公管办并未下发文件,而是由正阳县农业局下发的。正阳县农业局发出公告,以这一专门废除第六标段的文件来废除第八标段和第十一标段的中标结果是农业局行文不严谨导致的。

国能公司质疑,正阳县农业局在未开党组会的情况下,由个别领导擅自作出废标决定的做法不合规。正阳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正阳县农业局10月24日召开过局党委扩大会议,其中一项决议就是等待公管办调查处理意见后再决定对第八标段和第十一标段处理。调查结论出来后,正阳县农业局就根据10月24日会议的决定,直接作出了废除八标、十一标招标结果的决定,对该工程重新进行招标。

但在采访过程中,正阳县农业局部分党组成员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10月24日的局党委扩大会议后,该局对如何处理第八标段和第十一标段的事情未再召开过会议进行决议,后来正阳县农业局废标的决定是如何作出的不得而知。

对自己精心准备、好不容易成为第一中标人却又被废标的结果,国能公司感到很不解。国能公司认为,正阳县有关部门不能拿招标法当儿戏、出尔反尔,当地有关部门拿前期招标公告中没有规定的条件,在后期招标过程中临时、人为设置壁垒,阻碍正常参标企业中标,是对投标企业的不负责任,其行为是把本应该公开公正的招标过程人为地变得复杂 、暗藏猫腻而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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