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

01

德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切实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德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在2019年12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到dzybjjjg@163.com。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9〕27号)要求,本次两项保险合并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进行参保登记。医疗保险关系、生育保险关系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合并实施时,原则上生育保险随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

两项保险合并后,按照全市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企业用人单位缴费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7.5%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缴费仍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单建统筹的用人单位缴费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7.4%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缴费仍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按9%的比例缴纳。

在待遇方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具体产假天数为: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对职工顺产、经阴难产、剖宫产、妊娠期检查、并发症和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分五大类实行限额结算。统筹范围内实际医疗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的,据实结算。职工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伴危重并发症的,发生的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实行按项目据实结算,个人不负担。

此外,征求意见还对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等做出进一步要求,根据要求, 公众可在2019年12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到dzybjjjg@163.com。 ( 齐鲁 晚报 · 齐鲁壹点 记者 / 贺莹莹)

02

德州区域内河道规划、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您有啥建议?

12月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从德州水利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全面实行河长制,保护河道生态环境,12月7日至16日,德州市水利局对市政府2015年1月印发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了修订,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可发送邮件至邮箱dzshuili3188@126.com 反馈。

据悉,结合德州市实际,征集意见建议主要围绕区域内河道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其中,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三干流河道河道管理范围为:有堤防段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堤脚外侧10米的护堤地;无堤防段为河岸线外10米。保护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外延200米区域。

其他河道管理范围为:有堤防段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 )、行洪区、两岸堤防及堤脚外侧5米的护堤地;无堤防段为河岸线外5米。保护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外延50米区域。河道具体管理范围,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另外,关于法律责任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河道主管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河道管理工作人员 ,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金刚)

03

《德州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邀您建言献策

近日,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为科学编制德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高计划编制的公开度、透明度和参与度,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意见建议。

据悉,征集的意见建议要结合德州市实际,主要围绕对2019年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感受和基本评价; 对德州2020年的发展重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平台、民生实事等的意见建议; 对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愿望、新期盼。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关心支持德州市发展的各界朋友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是发送电子邮件至: fgwzhk@dz.shandong.cn;

二是通过微信平台建言献策,关注“德州发改”(微信公众号: dzfgw2647456),发送以#对德州市2020年计划意见或建议#开头的信息进行建言献策;

三是信函邮寄至市发改委302室(地址: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368号,联系人: 朱甲羽,联系电话: 0534-2680260,邮编: 253077)。 所有方式均请标注“对德州市2020年计划意见或建议”字样,并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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