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花都区工商联副主席,知名企业家王化龙遭用职权致死

2019年10月7日,广东京龙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王化龙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名”被法都区法院收押43天,因病情突变,抢救无效死亡,卒年75岁,全家上下无不陷入在一片悲痛和愤怒之中!

企业家王化龙生前照片 王化龙曾是花都区工商联副主席,花都区两届政协委员。1996年,王化龙和刘跃进共同创办广州京龙公司,双方各占50%股份,这种不合理的股权结构为后来的矛盾冲突埋下了伏笔。 广州京龙公司是国内外享有盛名的企业,曾获得200多项高新技术方面的专利,最高峰时期员工超过1000多人。2014年更是创下了年产值逾13亿的辉煌佳绩,是花都区当地纳税大户。京龙公司下属的“GJJ”工程机械品牌更是在行业内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一位如此知名的企业家何以会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拘呢? 2008年5月,股东刘跃进将自己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自己的前妻李丹,李丹成为股东后便和王化龙矛盾不断,双方的斗争使公司经营一直处于僵局状态,曾经红红火火的公司一落千丈。李丹为了给王化龙的工作制造障碍,私自隐藏了公司的公章、公司营业执照等,导致公司税费无法及时缴纳,销售回款无法及时回笼,员工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等。为了及时挽救公司,让公司及时回到正轨。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王化龙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了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会议上宣布公司处于非常时期,给股东李丹发了通知函件,限期交出公章。 2017年7月19日,王化龙依据公司章程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以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发出《通知函》,要求李丹接通知后于当天下午5点之前将公司的公章、合同章交出,同时在《通知函》中提示如逾期不交出印章,公司将按遗失作废处理。然而股东李丹收到通知函后既不移交公章也不说明公章下落,王化龙于是正式登报挂失公章并补办了公章,并于2017年7月28日宣布正式启用新刻制的印章,并制定了印章使用审批流程制度,同时王化龙还将启用公司新公章、证照的事向公司董事会进行通告,并获得了公司多数董事的支持!

但是,股东李丹以王化龙伪造公司印章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花山镇派出所侦查后,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但李丹不服此决定,仍以伪造印章为由四处信访,举报,最终花都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给予立案。2017年10月10日法人王化龙在花都区工商局听证会现场被治安大队二中队民警带走,王化龙因身体原因办理取保后审,其间不停的到医院休养治疗,2019年8月7日接到了花都区法院传唤证。并得知自已是公安网上在逃人员,心中十分焦急,于2019年8月23日在配偶岳晓霞陪同下,到花都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了解情况,并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名逮捕收押。

家属及辩护律师多次口头及书面申请说明王化龙已75岁高龄,身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自发型心绞痛、陈旧性下壁心肌梗死、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压3级(极高危)等多种高危病症的情况下,但花都区法院李娜、刑庭副庭长姜敏、刑庭法官张冲强行将王化龙收押于花都区看守所。 收押期间王化龙的身体状况根本不适宜羁押看守所,后被花都区看守所转入武警医院ICU病房。后因王化龙在开庭过程中否认京龙公司启用新公章属于伪造,认为挂失旧公章、启用新公章,完全是为了挽救公司,能够使企业正常运行,以解决欠薪、欠税等一系列问题,没有一点私意为自己,无任何违法犯罪,其行为合情合理合法。而花都区法院办案法官不顾家属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和请求,仍然继续羁押。

2019年9月3日开完庭后,王化龙即被停了药,即被带离武警医院病房,送回了花都区看守所。由于王化龙病情原本极为严重,在送回花都区看守所后缺乏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于2019年10月03日出现晕厥,花都区看守所于当日下午送回武警医院ICU病房。2019年10月05日法院为逃避责任才慌忙通知家属为王化龙在武警医院办理了所有的取保手续,自行寻找医院治疗,其时共羁押43天之久。由于错过了最佳救治时机,王化龙于2019年10月7日23时许抢救无效死亡。 王化龙身为京龙公司董事长兼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印章被人刻意藏匿、下落不明,影响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多次召开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并向股东李丹发出了函告,持有人拒不交出印章,其已登报挂失声明作废,重新补办印章,不是依法履责吗?其行为又何以伪涉嫌公司印章罪呢?花都区法院办案法官在明知王化龙无罪,病情极为严重的情况下,仍强行收押符合现行的法治精神吗? 收押43天之久,致使王化龙病情恶化,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相关办案人员是否涉嫌玩忽职守罪呢?花都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明知本案是由股东纠纷引起,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公安机关不应介入民事纠纷,办案人员是否涉嫌滥用职权呢?一个又一个问号袭击着死者亲属。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望有关部门应予彻查此案,给死者一个公道,还家属一个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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