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一正厅级官员被决定逮捕:痴迷奇石 玩物丧志

北京青年报记者12月10日从最高检获悉,湖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祥(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对董国祥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董国祥,男,汉族,1962年8月生,湖北监利人,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正厅级),一级警监警衔。

今年12月2日,董国祥被双开。

通报称,董国祥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指使侦查人员解除冻结、查封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款物,违法要求审判机关为被告人判处缓刑、不再追缴和执行生效判决所判犯罪财物和罚金,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罪。

“董国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痴迷奇石,玩物丧志,执法犯法,以案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北青报记者 孟亚旭)

责任编辑:常林(EK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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