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端招行案进展:招行前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左创宏已于11月20日被批捕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老盈盈 12月10日,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于中国检察网回复钱端投资人称,“我院于11月20日对左创宏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现该案在公安机关侦查中,案件最新情况请向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了解。”

同时,投资人提供的录音显示,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在实施批捕后,材料已移交给公安。正常程序,公安还有两个月时间继续侦查。投资人可以于明年1月21日之后再致电检察院询问进展。至于具体案情,该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公开报道显示,左创宏此前在招商银行曾历任贸易金融部总经理、交易银行部总经理等职位。

左创宏还曾在招行佛山分行担任要职。根据相关信息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于2018年10月18日发生工商信息变更,负责人由杨法德变更为左创宏。

11月29日晚,“广州天河公安”微博发布了关于“广州天河警方通报‘钱端’案件的侦办进展情况。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及相关涉案人员等4人涉嫌挪用资金罪,于11月21日被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天河警方现已冻结部分涉案资金及房产。

对此,招行则回应以公安机关正式公告为准,如有招行员工涉嫌犯罪,招行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绝不回避、不护短、不姑息。后续,招行将继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在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司法机关作出裁决后,依法依规,承担应负的责任。

事件回顾:

2019年5月底,钱端发布公告称,投资人认购的项目无法按期履约,具体履约时间及方案需与合作方招行予以确认,后续可能出现待兑付金额约14亿元。

对于未能兑付的原因,钱端表示是招行对其发布的项目产品进行了错配,钱端接收的信息只有资产要素无法获取具体资产情况。而招行认为,广东网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金控股”)及其指定的钱端APP经营方作为撮合融资方和投资方的主体,不但掌握投资人的具体信息,也更清楚融资人和融资标的底层资产信息和募集资金的资金流向,而且其在2017年4月已经停止了与网金控股和钱端的合作。

众多投资人(包括招行前员工)反映,当初招行通过一个名为“员企同心”的营销项目推广钱端,而且营销奖励机制颇为丰厚,其扮演的角色不止见证资产的真实性。

6月26日晚,广州天河警方发布微博称开放“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案件网上登记。广州天河警方表示,近期陆续接到多名在钱端APP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事主报警。经初查,发现有犯罪事实,现已经立案侦查,特此公告。

6月28日,在钱端事件发布立案通知的第二天,招商银行总行相关负责人与钱端事件中的投资人在深圳东海社区街道办进行了第二次的会面沟通,出席沟通会的招行代表当时在现场承认通过“员企同心”推广钱端。

2019年9月,广东银保监局和北京银保监局分别在招行与钱端纠纷投诉的回复函上表明招行违反了“38号文”第九条规定,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或者进行强制性交易”,并“责令该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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