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需“公”字开路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公”字号单位开出一条大道来,接下来,民营企业应该守法;这其间,工会应该有检查有督促,对那些按兵不动且督促不改者,必要时加以新闻舆论监督,看他们企业老总怕不怕“品牌受损”?!这其间,推行带薪休假,税收、财政等部门对企业有优惠政策更好。

记者12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我国将完善带薪休假相关制度建设,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办法。(12月13日 新闻晨报)

一次行动,胜过一打宣言。这一回,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不仅有老调重弹,更添“中小学放春假、秋假”之新说——带薪休假,好事多磨,要想少走弯路。愚以为,带薪休假需“公”字开路。

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均在高速运转之中,有些单位甚至于还有“996”,另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假”而付“薪”,似乎有些“划不来”。其实,就宏观而言,带薪休假,既可缓解景区节假日期间的“环境压力”,也可拉动消费;就微观而言,带薪休假,也是一种人文关怀,,也是一种“养精蓄锐”,一举多得也。

带薪休假,在一个地方,或许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这其间,关键要有人去开路,恰恰在这一点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诸多“公有制”单位责无旁贷,应该率先垂范,应勇当开路先锋。

“领导”就是“领而导之”,就是走在前列。首先,“带薪休假”,党政机关应该带头休之,这叫“唯马首是瞻”;接下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有制单位当随之跟进。笔者注意到了,这次九部门的“实施意见”中,要求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要加强督查,对此,应该有一年一度的“通报”,哪些单位全面带并要休假了,哪些单位仍在玩“客里空”,晒出来让大家瞅瞅,以便社会监督。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公”字号单位开出一条大道来,接下来,民营企业应该守法;这其间,工会应该有检查有督促,对那些按兵不动且督促不改者,必要时加以新闻舆论监督,看他们企业老总怕不怕“品牌受损”?!这其间,推行带薪休假,税收、财政等部门对企业有优惠政策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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