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徐来沁民心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年以来,珲春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发掘各类“四风”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触碰“红线”的人和事,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精准发力,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提前介入,打好“预防针”。珲春市纪委监委坚持正确行为导向,强化正向舆论引导,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依托新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对延边州内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案例进行展示,并组织全市75个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参观学习,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以身边腐败问题的深刻教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减少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的发生。依托微信公众号“廉政珲春”,扩大廉政宣传覆盖面,确保警示教育全覆盖。指导建设了全州首家乡镇级廉政教育场所——春化镇廉政教育中心,向广大农村干部普及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相关知识,扫除农村干部认知盲点,避免因不明纪不懂法而违纪违法的现象。

紧盯节点,敲好“警示钟”。为避免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现象,揪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珲春市提前印发《致全市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公开信》《拒绝“升学宴”“谢师宴”倡议书》等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党组织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重申“十个严禁”,要求珲春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节日腐败”,摒弃物质化、人情化、低俗化的庆贺方式,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引导健康表达人伦情谊,引导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严肃查处,念好“紧箍咒”。珲春市把监督检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聚焦酒店、景区等重点场所,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方式,有针对性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信息数据系统等资源,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开展“点穴式”检查,形成强力震慑,持之以恒遏制“四风”问题蔓延,预防公款收送节礼、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等突出隐形“四风”问题发生。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一律问责追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部门(单位),约谈党委主要负责人等。

据了解,今年1至11月,珲春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27件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中,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2人、政务记过2人、政务撤职1人;给予诫勉谈话13人。通报曝光2批7起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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