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契丹社会文化被汉族吸收?

编者注:2017年3月15日,我们发文章《》,此文的主题与那篇文章近似,但因不同人所写,所以写的角度有所不同。大家可以对比着来看,估计会有很大收获。

契丹习俗与文化——契丹社会文化对汉族的影响

文/刘中秀

(一)契丹婚育、丧葬文化对汉族的影响

在契丹人的族内两姓婚姻当中,有一项非常奇特的婚俗,那就是表亲联姻,不限尊卑辈份。据史料记载,在契丹人的两大姓耶律、萧氏交错婚姻中,甥舅、甥姨或表姑侄两辈人的婚配,乃至外孙女嫁外祖父的现象十分普遍。如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与妻淳钦皇后生女质古,质古“下嫁淳钦皇后弟萧室鲁”,是为舅娶外甥女。靖安皇后是质古与室鲁所生之女,是太宗耶律德光的外甥女,仍为甥舅婚配。奈曼旗出土的陈国公主墓,陈国公主墓的丈夫就是她的亲娘舅。

契丹人不限尊卑辈份的婚俗文化对契丹辽地的汉族人也产生了影响。按照汉族儒家的纲常伦理观念,不限尊卑辈份的婚姻是一种乱伦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但辽地的汉族人长期受契丹婚俗文化的熏陶,也逐渐接受了这种婚俗。

在契丹人的婚俗中,还盛行一种姊亡妹续的妻姐妹婚,并一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这种婚姻形式是一个男子可以同时或先后娶几个姐妹为妻。后来又演变为,鳏夫继娶时必须娶已故妻的未婚姊妹;同样,妻子的未婚姐妹也必须嫁给他们的姐妹夫。这一姊亡妹续婚俗,对辽地的汉人及辽亡数百年后的东北地区的汉人均产生过影响。契丹人的姊亡妹续婚俗在近代东北地区汉人中亦十分盛行。有俗语云“姐夫娶小姨,古来就有的”,反映的正是这种婚姻遗俗。旧时东北乡村,男女之间唯姐夫小姨及叔嫂可以用“性”主题开玩笑,也同样反映了这种习俗。

契丹人结婚的婚礼也颇有民族特色。《辽史·礼志》即比较详细地记载了契丹皇族婚礼“亲迎”的过程:择吉日行婚礼。当日清晨,契丹皇后梳妆完毕,当堂而坐。皇室前来迎亲,使臣与媒妁将酒食、牛羊猪犬鸡“饔饩”摆在门前,拜谒皇后与其父母、宗族、兄弟,并进酒。使臣纳币、致词,惕隐(掌皇族政教的大臣)夫人行四拜礼,请皇后就车。皇后拜别、升车,父母饮离别酒,向皇后致戒词。发车时,教坊艺人遮道赞祝以示庆贺,后族人又在后面追拜,皆须赏酒赐物,然后车卫才能启程。行至皇宫附近,宰相传旨赐皇后与送亲者酒,惕隐率皇族在宫门恭候新人,惕隐夫人请皇后下车,地铺黄土,前有人负银罂捧滕,后一人张羔裘作袭击状。又有一妇人捧镜退行,置马鞍于道使皇后跨过。然后诣拜神主室、舅姑御容,奠酒。再拜皇族诸妇中宜子孙者(为早生子)。皇后更衣,坐于别殿。送亲的皇后姊妹及陪拜者各受赐物,皇族迎亲者与后族送亲者相遇、饮酒……

在上述契丹皇族婚礼“亲迎”仪式中,有一项内容是:当新娘子来到夫家进门之前,门坎前置一马鞍,新娘子必须从马鞍子上跨过,方可进入室内。契丹是游牧马背民族,经常以马代步,所以新娘子进夫家门从马鞍上跨过,肯定与“马”有关。契丹婚俗中的“置马鞍于道使皇后跨过”这一内容被辽亡后的东北地区汉族人所沿袭。如《锦县志·婚礼》载:“新妇到门出轿时,婿家以幼女二人持宝瓶授新妇左右抱,瓶中实以米,并纳金银少许,以赤绳连系之。红氍布地,新妇行其上,娶送亲之女眷左右扶掖之。庭前备香烛,设天地位,或婿与新妇同拜,或婿拜而新妇立其后。拜毕,婿先入房,新妇随入。置马鞍于门限,覆以红氍,新妇越鞍而入。盖俗尚假借避坎限之名(俗呼阈为坎),使凭鞍而过,取平安之义”。由上,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东北地区的汉人虽沿袭了契丹人新娘子过门坎先跨马鞍的习俗,但二者的涵义已经不同,前者与游牧骑“马”有关,而后者则是取“凭鞍”之谐音吉语“平安”之义了。但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笔者认为二者还是有承继关系的。也就是说,近代东北地区汉民婚俗中的“跨马鞍”仍含有契丹婚俗中与“马”有关的寓义。如《义县志·婚礼》中对此即有明确反映:“前一日,挂彩悬灯,贴喜联;午晏(筵)曰‘上马席’。晏罢,盛列仪仗,前有骑者四或八曰‘对子马’。……(至新郎家)地铺红毡,直达寝室,新郎踏毡前行,新妇随之;又置鞍于房门,俾新妇跨而过。时新郎揭去新妇头巾,抛之屋上或揣之怀中,遂入屋登炕,面吉方坐曰‘坐福’。另饰新妇妆,行合以礼,并食小饺,俗名‘子孙饺子’,曰‘管小饭’。是时,主人出而受贺。晨晏,曰‘下马席’。”由此可见,上马席、对子马、跨马鞍、下马席等等,无不与“马”有关。

契丹人有很奇特的生育习俗。《辽史拾遗补》卷4引北宋王易所撰《燕北录》,比较详细地记述了契丹妇女(后妃)的生育习俗:“皇后生产,如过八月,先启建无量寿道场,逐日行香,礼拜一月。与戎主各帐寝预先造团白毡帐四十九座。又内一座最大,经围七十二尺。皇后欲觉产时,于道场内先烧香,望日番拜。八拜,便入最大者帐内,其四十八座小帐,于大帐周围卓放,每帐各用有角羊一口,以一人扭羊角,候皇后欲产时,诸小帐内诸人等,一时用力扭羊角。其声俱发,内外人语不辨。番云此羊代皇后忍痛之声也。仍以契丹翰林院使抹却眼,抱皇后胸,稳婆是燕京高夫人,其皇后用甘草苗代秆草卧之。若生男时,方产了,戎主著红衣服,于前帐内动番乐,与近上契丹臣僚饮酒,皇后即服酥调杏油半盏。如生女时,戎主著皂衣,动汉乐,与近上汉儿臣饮酒,皇后即服黑豆汤调盐三钱。其羊差人牧放,不得宰杀,直到自毙。皇后至第九日即归戎主帐。”

契丹妇女生育习俗中的某些内容也影响了辽亡后契丹辽地的汉族妇女。比如,近代东北地区的汉族妇女在生孩子时,也在火炕上铺一层厚厚的干草,把孩子生在干草上,这与上引《燕北录》中契丹妇女生孩子要躺在铺垫于床的干草上,并将婴儿生在干草上是一致的。如《辽中县志·生育》即载:“小孩出生,谓之‘落草’,盖以草铺炕,置儿于上,以防燥湿,习俗然也。”契丹先民“草居野次,靡有定所’,常年奔波于茫茫无际的大草原上,与牛羊驼马及牧草为伴。由于生存条件恶劣,因而妇女生儿育女时也只能是在牧草上。契丹建国之后,生活条件虽已大有改善,但生儿“落草”的习俗却被保留下来,并被此后生活在辽地的汉民所传承沿袭。

在契丹人与“生育”相关的习俗中,还有一项比较特殊的纪念“始生”活动。所谓纪念“始生”,就是契丹人在出生之后,每隔十二年要举行一次“再生礼”,即摹仿出生过程而举行的一种纪念仪式。《辽史·国语解》云:“国俗,每十二年一次,行始生之礼,名曰再生。惟帝与太后、太子及夷离堇得行之。又名复诞。”契丹贵族“再生礼”的具体内容,《辽史·礼志》有载:契丹皇帝于本命年前一年季冬之日,择吉日,行再生礼。先是禁门北除地置再生室、母后室、先帝神主舆。在再生室东南,倒植三岐木。至行礼日,以童子及产医妪放置室中。一妇人执酒,一叟持弓矢,立于室外。有司请神主降舆,致奠。奠讫,皇帝出寝殿,至再生室。群臣奉迎,再拜。皇帝入室,释服、跣。童子从后,三过岐木之下。每过一次,产医妪致词,拂试皇帝身体。童子过岐木七次,皇帝卧于木侧,叟击箭曰“生男矣”。太巫奉襁褓、彩结等物赞祝。预选七叟,每人拟一帝名,系于丝上,跪进。皇帝选嘉名受之,赐物。再拜。群臣进襁褓、彩结等物。皇帝拜先帝诸御容后盛宴群臣。

契丹人的纪念“始生”习俗对东北地区的汉人也产生了影响,并逐渐演变成了汉人习俗的一种,并且传承至今天。如在辽西地区,那里的人们至今仍有过“本命年”的习俗。到了本命年(出生后的“生肖年”),人们一般要系红腰带或穿红裤衩,或在上衣的内襟上缝一红布兜,以示纪念。这与当年契丹“再生礼”中的“奉襁褓、彩结等物赞祝”之习俗如出一辙。

契丹人的丧葬文化也颇富有北方游牧民族之特色。比如契丹人为祭奠已故亲人的亡灵,要于每年的冬至日遥望黑山而祀。北宋人张舜民《使辽录》即云:“虏中黑山,如中国之岱宗,云虏人(契丹人)死,魂皆归此山。每岁(冬至日)五京进入马纸,各万余事,祭山而焚之。其礼甚严,非祭不敢进山。”契丹人祀祖祭神烧纸制人马,是其原始时代用活人活马血祭殉葬习俗的一种反映。

契丹人祭祀先人亡灵仪式中的烧纸马之习俗也影响了东北地区的汉人。近代东北地区汉人丧葬习俗中即有于门前烧‘刍灵’的内容。如《海城县志·丧礼》即载:“初终,施白布于床脚,引出寝门,直达于户,俗谓‘搭桥’。然后焚‘刍灵’于门外,车马、仆从皆以纸为之,谓之‘烧路车’。”也有些地方烧纸马不是在房门口而是到庙宇前或坟墓前。如《庄河县志·丧礼》即云:“于小殓日晡,丧家具冥褚、刍灵、俑具等类,或仅以纸糊车马、人物。素车一乘,台(抬)载灵牌,有鼓乐旗锣前导,齐诣祠庙。亲友各以纸箔为赙,拜奠于庙前,罗拜灵牌,然后焚化。谓之‘送行’(俗呼‘送盘程’)。”《锦县志·丧礼》亦云:“是日,扶柩诣茔,祀土神(茔域树石为神位,曰‘后土’),悬棺而窆。……冥器、刍灵皆焚之,封土为坟。”但不管是在房门口还是庙宇前或坟墓前,汉人烧“刍灵”与契丹人烧纸马内涵是一致的。不同的是,近代东北汉人丧俗中的烧“刍灵”是在人死之后的送葬过程中,而契丹人是在每年的冬至日定时祭祀时烧纸马。

(二)契丹语言文字、姓氏人名对汉族的影响

“契丹本无文纪,惟刻木为信,汉人陷番者以隶书之半,就加增减,撰为胡书。”契丹文字创制于辽建国之初。“至阿保机,稍并服旁诸小国,而多用汉人,汉人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作文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契丹字又有大字、小字之分。

契丹语言文字虽深受汉族语言文字之影响,但反过来它又对汉族文化产生了影响。比如居住在辽地的汉族人语言中已杂混了不少契丹语词汇,如“人人”之义的“乙林兔”,“行在所”之义的“捺钵”,“郎君”之义的“沙里”等等。更为有趣的是,汉字中已混入了个别契丹字,如汉字中的“乣”(jiǔ),即是混入的契丹大字,古同“糺”,中国辽、金、元时期对北方诸部族人的统称。在辽代,不少入辽为官的汉人都已通晓契丹语言。如上谷人耿延毅的祖父耿崇美,善骑射,通晓契丹语,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授以国通事,官武定军节度使。

由于辽代中期之后辽宋文化的交流更加频繁,契丹语言对中原北宋境内的汉人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不少北宋汉族文人竟能以契丹语与汉语交杂混用而吟诗。如宋仁宗朝的余靖,曾于庆历三年(辽兴宗重熙十二年,1043年)及庆历五年(1045年)出使辽国。余靖因与契丹人交往较多,便学会了不少契丹词语,并能用契丹语杂混汉语作诗。据《中山诗话》记载:“余靖两使契丹,情益亲。余能胡语(契丹语),作胡语诗。北主(契丹皇帝)曰:‘卿能道,吾为卿饮。’靖举(酒杯)曰:‘夜筵设逻[侈盛]臣拜洗[受赐],两朝厥荷[通好]情斡勒[厚重]。微臣雅鲁[拜舞]祝若统[福佑],圣寿铁摆[嵩高]俱可忒[无极]。’主大笑,遂为酹觞。”中原宋地汉人能用契丹语吟诗,可以想见当时契丹语言文化对汉族影响的深度与广度。

辽代契丹人主要有两大姓氏:皇族姓“耶律”,后族姓“萧”。在辽代,契丹人的“姓”文化也对汉族产生了影响,不少汉族官员被契丹皇帝赐以国姓――耶律。如蓟州玉田韩氏,自韩德让始,圣宗即赐之国姓,子孙遂姓耶律,并得与后族萧氏通婚。《辽史·耶律隆运传》即载:“耶律隆运本姓韩,名德让,西南面招讨使匡嗣之子也。统和十九年,赐名德昌,二十二年,赐姓耶律;二十八年,复赐名隆运。”韩德让是辽圣宗及其母亲承天太后的宠臣,因而被赐契丹国姓耶律氏。再如建州人张孝杰,重熙二十四年(1055年)状元及第,尝附奸臣耶律乙辛,大康元年(1075年)赐姓耶律,赐名仁杰,“贵幸无比”(注:《辽史》卷110《张孝杰传》。)。耶律俨,本燕京李氏,其父仲禧得幸于道宗,咸雍年间赐姓耶律。王继忠,原为北宋开封人,被契丹军队俘虏,后因在联络辽宋和谈过程中“与有力焉”,虏主(契丹皇帝)待之益厚,改其姓曰耶律,名曰显忠,又曰宗信,封为吴王”。此外,辽代被赐契丹“耶律”姓的汉官还有李俨、李仲禧、刘霖、王观、杨兴工、张孝杰等人。

契丹人的名字也很有民族特色,多以“奴”、“哥”为名。如以“奴”为名的契丹人,不仅有契丹王公贵族(如景宗之子耶律隆庆小字“普贤奴”)、勋臣宰执(如兴宗朝的契丹史官萧韩家奴),有的契丹皇帝也以“奴”为名,如辽圣宗耶律隆绪,小字即为“文殊奴”。以“哥”为名的多是契丹贵族女子,如景宗有女名淑哥,圣宗有女名燕哥、陶哥等。此外,也有一些以契丹语为名的,如耶律突吕不、耶律敌烈、耶律敌隐等。

由于契丹人与汉人长期混居杂住及互相通婚,因而契丹人的命名习俗也影响了辽地汉人,有辽一代很多居于辽地的汉人也时兴以“奴”、“哥”及契丹语为名。如辽代著名的韩氏家族就有不少人取契丹名。《辽史·韩匡嗣传》载,匡嗣子德凝之孙即名“高家奴”,“终南院宣徽使”。韩德威有孙名“涤鲁”,“官南府宰相”。韩德崇之子名“可汗奴”。韩瑜有九子,亦大都是取的契丹名:计有越孙、阿骨儿、骇里钵、宝神奴、福孙、栲栳、高神奴等。在辽代,不仅是汉族人自取契丹名,也有些汉族宠臣被契丹皇帝赐与契丹名。如《辽史·太祖记》载:“幽州军校齐行本举其族及其部曲男女三千人请降,诏授检校尚书、左仆射,赐名‘兀欲’,给其廪食。”姓与名最能反映一个民族的文化特色。有辽一代不少汉官被赐改姓契丹国姓“耶律”,众多汉人给自己的子女取契丹名字,说明契丹文化对汉族的影响是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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