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医保将取消低价药日均费用上限

国家医保局日前在答复《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77号提案》的回复函中,明确表示:今后将取消现有低价药日均费用上限、尽快建立短缺药品使用监测和预警平台、加强临床必需用药定点定单生产、形成低价药品价格监管合力。

据了解,现有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是国家改革药品价格机制、取消政府定价管理前,为鼓励低价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采取的阶段性措施。国家医保局方面表示,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