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批复格力电器15%股权转让协议

新京报讯(记者 陈维城)12月15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12月13日,格力集团函告公司,格力集团收到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

格力电器15%股份转让进入程序阶段。公告显示,12月13日,格力集团函告公司,格力集团于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达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府批[2019]131号)、《关于同意格力集团协议转让所持格力电器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国资[2019]479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截至发函之日,本次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12月2日晚间,格力电器股权转让迎来“大结局”。格力电器发布公告显示,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A股流通股,以人民币46.17元/每股的价格进行转让,最终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416.62亿元,占格力电器总股本15%。珠海明骏背后的高瓴资本正式成为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

公告显示,416.62亿元资金中,珠海明骏自有资金为218.5亿元,占总金额的52.4%。格力管理层占珠海明骏认缴出资总额11.1%。此外,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合伙协议,珠海毓秀董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管理层实体有权委派1名董事,对珠海明骏重大事项作出决策。至此,长达八个月的格力电器股权转让即将圆满。

格力电器混改大幕源于今年4月。格力电器4月1日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正筹划转让所持有的部分格力电器股权,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4月8日晚,格力控制权“易主”一事揭开神秘面纱,公司公告称,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转让完成后,格力电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将发生变更。

此前,申万宏源认为,随着格力电器股权转让协议的落地,将彻底消除资本市场对股转不确定性的担忧,格力电器短期面临价值重估带来的修复性机会,而中长期来看,以高瓴资本为代表的受让方将联合公司管理层,给格力电器长期治理及业务布局改善修桥铺路,格力电器将开启一个全新的发展时代。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