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晚清重臣李鸿章签订了那么多不平等条约?

一、李鸿章熟为洋务运动的实际倡导者和推动者,为洋务运动的第一功臣。他熟悉洋务,长期与洋人打交道,并且深得慈禧太后的器重和信任。同时,李鸿章国际声望高,曾岀访德、法、英、俄等国和美国,受到各国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和高度赞扬。

李鸿章

二、清朝没有外交部。洋务运动后,清朝成立了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由恭亲王奕訢负责,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但亲王毕竟是皇亲贵戚,级别太高,不方便与国外公使谈判。那么对外谈判就由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负责,这两位大臣相当于外交部长,北洋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南洋大臣由两广总督兼任。直隶总督相当于现在的河北省省长兼北京军区司令员,为封疆大吏之首。

李鸿章长期担任这一职务,并掌管淮军和北洋水师,是朝廷重臣,所以对外谈判、签约自然应该由李鸿章负责。谈判也是要讲究技巧和方法,君臣之间需要相互配合,朝廷需要有缓冲和回旋余地,当然幕后操控、决策应该是慈禧太后和皇帝。如果是骂名、黑锅,也只能由李鸿章来背。

三、李鸿章一生作为清政府代表与列强签定签订了30多个条约,其中不平等条约有:1876年9月中英《烟台条约》;1884年5月中法《会议简明条款》;1885年4月中日《天津条约》,同年《中法新约》;1895月中日《马关条约》,同年11月,中日《辽南条约》;1896中德《胶澳租借条约》;1896年3月,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同年6月《中俄密约》;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条约》;1901年9月八国联军《辛丑条约》等。李鸿章签订的不平等条中最受诟病的是《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下面我着重讲这两个条约。

先说《马关条约》。大清自从1860年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后,在恭亲王奕訢和李鸿章的推动下,在慈禧太后的支持下,开始了30多年的洋务运动,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大清无论是在军事、教育、经济建设方面进步非常大,北洋水师从无到有,为世界第七、亚洲第一的舰队。1894年光绪皇帝刚刚亲政不久,想大干一场以稳定朝政。慈禧太后也想退休,安享晚年。这个时候,朝鲜廷东学党起义,中日之间为了争夺朝鲜的控制权发生冲突,李鸿章根据北洋水师的实际状况和中日之间的实力,极力主张和平谈判解决争端,但光绪皇帝和帝师、户部大臣翁同龢却是信心满满,根本没把日本这个蕞尔小国放在眼里,为主张派,朝廷上下则沉浸在为慈禧太后庆祝60大寿的歌舞升平中。那知道甲午一战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李鸿章作为北洋大臣和北洋水师的主帅,也只得赴日谈判签订条约了。

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

再说《辛丑条约》。1898年义和团运动爆发,到处杀害洋人和信教民众,包围攻打国外大使馆,杀害德国公使。列强出兵干涉,慈禧太后居然向11国宣战,导致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此时李鸿章已调往广州任两广总督,其实李鸿章是反对宣战的,在战前就联合闽浙、湖广和山东与列强签订了《东南互保协议》,接到慈禧宣战诏书后,竟称“太后如此英明,不可能出此昏诏”,以伪诏为名,拒绝执行命令。庚子战败后,朝廷下诏,将李鸿章由两广总督重新调任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只能忍辱负重,回京谈判,最终签订《辛丑条约》,条约签订1个月后,李鸿章就吐血而亡。

李鸿章抱病签订《辛丑条约》

四、我们中国人始终认为,在对外冲突中,主战就是政治正确,占据道德制高点,就是爱国,主和就是卖国投降。其实,战争是手段不是目的,维护国家的利益才是目的,而且很多战前很多高喊主战的爱国者,最终都成为了卖国贼。同时,战场上、谈判桌上,拼得是各自国家的综合国力,战场上得不到的利益,在谈判桌上怎么可能争取到?在这个世界上,规则也好,条约也好,都是由强者和胜利者制定的,绝对平等的协议那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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