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进一步规范投资审批设定 清理违规审批

中国网财经12月17日讯 国家发改委今天在国家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12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出席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中国网郭天虎 拍摄)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 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的通知》。请问开展这项专项行动主要考虑是什么?《通知》提出要全面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的审查,请问此次审查与以往有什么不同?谢谢。

孟玮: 谢谢你对这项专项行动的关注。“稳投资”是“六稳”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次部署各地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治理投资“堵点”的专项行动,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地,解决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若干问题,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增强投资信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关于你提出的有关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问题,根据《通知》的部署,主要分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来推进,主要目的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进一步规范投资审批设定,清理违规审批。国家层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投资审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地方层面由各省级发改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省、市、县三级实施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一是清理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具体审批事项的清理。与以往专项检查相比,这次审查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彻底清理审批事项。审查的内容不仅包括以审批核准备案名义实施的行为,也包括名义上不是审批、备案,但实际操作中需要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政府部门以各种形式认可才能投资建设的事项;或者名义不是由政府部门实施,但由政府规定为中介机构审查、审查结果作为投资建设必要条件的事项,也都纳入清理范围,可以说范围全覆盖。二是全面规范设定依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超出上位法授权,通过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减损投资主体合法权益或者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情形的,坚决纠正取消。三是实行清单管理。合法性审查结束后,国务院和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方面,对符合法律法规、确需保留的事项,制定国家和省两级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将国家、省、市、县四级实施的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清单,列明审批事项名称、限定适用范围、明确申请材料,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谢谢!请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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