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曹雪芹 ——穿越时空的对话

鲁迅与曹雪芹

——穿越时空的对话

张晓冰

(1) 相遇太墟幻境

1936年10月19日凌晨,鲁迅先生离开了他所热爱的人世,被他所最愿意看到的,活泼而灰谐的,戴着白顶高帽,手拿巴蕉破扇的活无常带到了阴间。阎罗大王慌忙走出鬼门迎接。阎王事前没考虑到鲁迅到得如此仓促,为先生所住馆舍的装修尚未完毕,便分咐无常:请带先生的魂灵暂时在天庭游览几日,待馆舍装饰完毕之后再请先生。于是,鲁迅先生便在无常的引导下开始了西天之游。

一日,鲁迅先生来到烟雾漂渺的太墟幻境,只见朱木白石,绿树清溪;鸟惊庭树,影度回廊。当先生越过灌愁海,来到离恨天,正在踌躇之际,忽见一人摇摇而来,仙风道骨,丰神迥异,好不眼熟,这不是大名鼎鼎的曹雪芹,曹霑,芹溪先生吗?鲁迅急忙迎上前去,打了一个拱手,说道:“曹先生久仰!未曾想到与您想隔一百七十三年,能在此仙境相遇,真乃天意!”

曹雪芹先是一楞,然后似乎醒悟过来,也向鲁迅拱手道:“先生莫不就是二十世纪的文学大师鲁迅?”

鲁迅道:“晚学正是!”

雪芹道:“久仰久仰!我自从《红楼梦》后四十回丢失之后,每每寻觅,毫无着落,痛苦不已,以至在阳世惶惶终日,生活窘迫,后又有小儿夭折,伤感成疾!阎王爷不忍心我痛不欲生,便早早叫我离开人世,于是年除夕卒于北京西郊,至今正好一百七十三年!”曹先生停顿一下后接着说,“老夫离开人世之时,正是国朝鼎盛之期。此前曾算过一卦,在我国朝末落之际,必有一颗巨星诞生,为我国人之命运呐喊鸣钟。老夫从《狂人日记》《Q正传》中看到的这位巨人,应该就是您鲁迅先生!今日能在太墟幻境与先生相见,真是有幸!”

鲁迅道:“先生过奖了!阎王爷让我在阳世间比曹先生多活八年,想毕这也是一种恩惠。中国几千年以来,人世实在不堪苟活,所以在无可奈何之际,也命无常把我拉拽过来。”

雪芹道:“是啊!我写《红楼梦》也不过是让人看清楚这个世道。但我自从来到这太墟幻境之后,再也无心关注人间之事了。老夫在阳间并没有先生您这么走红,写了《红楼梦》之后只能隐姓埋名。而先生名气贯耳,普天之下无不知晓鲁迅先生的大名。”

“我想,那可能是我的敌人把我带出来的!”鲁迅说:“因为那时我被四面围攻,不得不挺身而战,所以枪声累起!”

雪芹道:“不不不,不完全如此!您看我死的时候穷困潦倒,默默无闻,世人都不知我是怎么死的!而您,死的时候轰轰烈烈,上海城几十万人为您送行,国母宋庆龄、文豪蔡元培等都为您扶柩送灵,这足以说明,国人已经开始苏醒。而在这个苏醒的过程中,您的呐喊有居伟之功啊!”

鲁迅道:“如果就此而言,和您比较起来,的确是我的幸运。但是如果说唤醒国人,我相信,曹先生您的一部《红楼梦》,早已经开始了呐喊!”

雪芹道:“也许吧!不过,您对国民本性的认识无比深刻!已经超出了您同时代其他的一些伟人。正因如此,我才这样敬仰您!希望后世能够记住您。今天先生既然来到这太墟幻境,咱们何不坐下来痛快一聊?”

鲁迅道:“太好了!那么,我们就借西天灵河之水,泡两杯老君眉,一边品茶,一边漫谈吧!”

    (2)十三岁,变故的节点

鲁迅:自从胡适之先生考证出《红楼梦》是您所著,而且考证您的祖上曾经是康熙皇帝钦定的江宁织造以来,我才知道的您的家族显赫,康熙六次南巡,就有四次驻跸您家。您的儿童时代很幸福的,所谓“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在美丽的园林里赏雪,在祖父的怀抱中读诗。其生活可谓锦衣玉食。您的祖父曹寅藏书丰富,让您从小就能够吸取文化养料;叔父曹頫和英国商人有直接往来,打开了您的视野。加上您聪明颖慧,广见博识,富有文学气质,为后来的《红楼梦》创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可是这样的生活好景不长,在您十三岁的那一年,雍正皇帝查抄了您的家,没收了您家的财产,您的叔父被枷示众,您随着祖母回到北京。可以说,您是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所以,胡适之、周汝昌等坚定地认为《红楼梦》就是您的自叙传。

曹雪芹:我承认,他们考证得也是事实,只不过把《红楼梦》一书完全说成曹家的事,把书中的人物和历史上的真实人物一一进行对照就过了!我写的书也不过是小说,供人“消愁破闷”,“喷饭供酒”而已。至于什么是小说,先生您是中国小说研究的大家,那则请您为后人解释了。

鲁迅:您的一生经历如此巨大的变故,晚学可谓感同身受!就文学创作而言,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写一些自己所经历的事情应该是常事,这也是我在写作中的风格。倘有读者只执滞于体裁, 只求没有破绽, 那就以看新闻记事为宜, 对于文艺, 活该幻灭 。而其幻灭, 也不足惜, 因为这不是真的幻灭 , 正如检不出大观园的遗迹, 而不满于《 红楼梦 》者相同 。

曹雪芹:您在《呐喊》的自序中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真是一语中的!

鲁迅:不瞒您说,我家祖上虽然没有像曹家那样立功受封,但曾经也经历过良田万亩的宏盛时期,后来到祖父时期便败落下来。在我十三岁那年,祖父因科举弊案下狱“斩监候”,“监候”八年,周家元气尽丧。接着父亲病故,家庭生活面临艰难。可以说,我在十三岁以前,也曾是在温暖与欢乐中过着士大夫家庭里的少爷生活,但却并不知道在窗明几净,丰衣足食的天堂之外,还有一个黑暗如漆的人间地狱!

曹雪芹:十三岁!十三岁!那时我也十三岁!刻在我脑海中的恐怖之像时时映现!《红楼梦》写完之后,老夫挥笔写下这首诗: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鲁迅:“字字看来皆是血”啊!十三岁,按后世二十一世纪中国教育法的规定,少年儿童正是小学毕业之后进入初中的年龄。难道说,十三岁真的是人生的一个节点?当初家境艰难,为了给母亲减轻压力,我毅然到南京去读免费的洋学堂,被人耻笑,心境也像先生一样沉重:

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曹雪芹:好一个“血荐轩辕!”正是十三岁时候的大变故,才使您,才使我能够“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才使您,使我拿起笔来记录那个时代的黑暗和丑恶。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后世一些研究《红楼梦》的文人们,连我的署名权都被剥夺了,说《红楼梦》不是我写的,我只是做了“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工作。

鲁迅:先生请别烦恼,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即便您写出了伟大的作品,也还是在被轻视的眼光之下。这对您来说已经太不公平,而且作者还要避免敏感文字所带来的麻烦,甚至可能是杀身之祸。不能署名实在是作者的悲哀,是文学的悲哀!既然《红楼梦》 没有明确署上您的大名,后人否定您的署名权也属正常,只要拿出的证据比胡适之先生们的证据更加翔实可靠,并无不可。不过,您不必担心的是,直到现在,研究者们罗列了上百个作者名,什么纳兰性德、洪升、冒辟疆、李渔、顾景星等等,还没有一个能够拿出直接的证据,可以推翻胡先生确定的署名权。

曹雪芹:不过,我要说的是:《红楼梦》是我写的也好,不是我写的也好,当初写她的时候就没有指望她给我带来什么名什么利,她甚至把我的生活带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境地。我在《石头记》前言中就声明过:只要“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 几百年过去了,我更加不会在乎这些了。

(3) 小说史的划时代

鲁迅:1924年7月,我在西安讲学的时候,曾经讲到《红楼梦》的价值,在中国的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从此,中国的小说创作进入到了一个划时代的历史时期。

曹雪芹:您的《中国小说史略》填补了中国小说发展研究历史的空白。的确,我当时构思《红楼梦》的时候,想到的是怎样不步前人的套路,因此在书中写有一段说明: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涂毒笔墨, 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鲁迅:您说的太好了!别的读书人,则早在书里一一注定,末路不过是一个归结:是问题的结束,不是问题的开头。读者即小有不安,也终于奈何不得。然而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赫克尔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您的原作一比较,就会承认赫克尔说的非常正确。

曹雪芹:您把《红楼梦》放到中国小说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来考察,灼见真知,贡献重大。至于说到小说的划时代,到了本朝终结之际,您的小说《逛人日记》也是一个划时代的伟大作品。因为在此之前还没有哪个作家用白话文创作小说。

鲁迅:白话文是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内容,也是当初一批启蒙者的共同任务。要说白话文创作,《红楼梦》应该是首开先河。乾隆中叶《红楼梦》刚一问世,其手抄本就广泛流行,“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亦枉然。”如果小说采用的是文言文,大众的接受是没有如此普及的!

曹雪芹:《红楼梦》只是运用平民喜爱的说话方式,但不是完全的白话文。在我们那个时代还没有所谓“白话文”一词,因此,您的小说才是中国历史上真正的第一篇白话文作品。

鲁迅:我的《狂人日记》尽管能够说是一篇具有开创意义的白话文小说,包括后来的《Q正传》等等,但都无法和《红楼梦》这样的鸿篇巨制相比较。我曾对我的朋友许寿裳先生谈过创作长篇小说的考虑,但因为事情太多而没有实现。事实上,您的《红楼梦》一书不仅突破了过去的小说传统,而且在立意上超出了时代。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 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曹雪芹:我十分赞同您的判断。人们对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莎士比亚的作品不也是有这样的说法么:“一千个人的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也许是对一部好的文学作品的要求吧。不过,从《红楼梦》的立意来说,我还是建议后人回到我的创作初衷:“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十年辛苦,满纸血泪,难道就是为了才子缠绵,宫闱秘事?

鲁迅:是啊!这正是我还想继续深入和您讨论的问题。自从十八世纪末您的《 红楼梦 》问世以后, 实在没有产生什么比较伟大的作品。胡适之、俞平伯等对于确定您是《红楼梦》的作者,对于《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是出于您的手笔,而是高鹗续作的考证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胡适之却认为《红楼梦》算不得上佳作品,认为您的思想很平凡,这就另当别论了。胡适之是学者,对于科学考证是严谨的,但是他不是艺术家,更不是小说家,他不具备批评文学艺术作品的素养和眼光,在此就没有必要唠叨了。

(4)“奴才”两个字怎么写!

鲁迅:雪芹先生,我读《红楼梦》,感概尤深的是在书中反复出现的“奴才”两个字。其中在第四十五回,赖嬷嬷对已经做了县官的孙子赖尚荣的反问:“你哪里知道‘奴才’两个字是怎么写的?”这句话仿佛一把尖刀刺在我的胸膛!

曹雪芹:只有像先生您这样对国民生活现状考察得如此深刻的人才能理解“奴才”的含义!曹家在当时看起来家世显赫,大人们在家里威风凛凛充当着“主子”,使唤着“奴才”,但终究不过也是人家的“包衣”,皇室的家奴啊!曹家的“主子”们不过是一群忠于更大“主子”的“奴隶”。鲁迅先生,您的两句话概括得真好:“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对于曹家来说,只是一个“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红楼梦》所写的贾家也就处于这样的时代!

鲁迅:读了先生的《红楼梦》,我才知道我的心和先生的心是相通的。但是国人只知道“奴隶”,而不知道“奴才”! “奴才”是奴隶的递进心态:一,即便做了奴隶也很高兴;二是不知道或者否认自己就是奴隶;三,自己是一个奴隶,已经被人欺负,可是当碰到比自己弱小的人时却去欺负更弱者;四,不仅自己要做奴隶,还要别人做自己的奴隶。《Q正传》里的Q就是这样的奴才!

曹雪芹:《Q正传》刻画的这种奴才性入木三分!不说《红楼梦》中贾政、贾赦这样的大奴才,就说那些大丫嬛吧!比如晴雯!她是一个被主子折磨冤曲致死的小奴隶,可是在怡红院,她凭着小主子贾宝玉和自己亲近的一点感觉,就对比自己还弱小的丫嬛无情地欺负!坠儿因偷了虾须镯被发现,管事的平儿有心放她一马,但处在病中的晴雯就是不能放过,用簪子把坠儿戳得乱哭乱喊,最后还是背着主子把坠儿撵出了怡红院。怡红院里的其他大丫嬛也是一样。小丫嬛小红因为进入(只有大丫嬛才能进入)主子宝玉的内室,给宝玉倒了一杯水,就被大丫嬛秋纹和碧痕骂得狗血喷头。还有更典型的人物,是被探春抽了一记耳光的王善保家的那一幅奴才嘴脸。

鲁迅:是啊是啊,很多人在关注晴雯这些被压迫的小人物时,只是欣赏晴雯桀骜不驯的性格,同情晴雯抱屈而死的遭遇,有谁注意到小人物的那种得势忘形,欺负弱者的场景?自己被人欺虐,但也可以欺虐别人;自己被告人吃,他也可以吃别人。 不仅如此,在《红楼梦》中的那一群人,也像是一群正在没有窗户的铁屋子里熟睡的人。尽管宝玉和黛玉的爱情给这个铁屋子打开了一扇窗户,但是也没惊醒她们,这是多么可悲呵!对于贾宝玉而言,则是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甚矣。

曹雪芹:所谓“哀其不幸 怒其不争”啊!不过您对未来还是充满了信心的,您说“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这应该是您创作《呐喊》的初衷!

鲁迅:正是这样。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食人的筵席,毁坏这做食人筵席的厨房,则是青年的使命。我和曹先生您的心是相通的,《红楼梦》给我的创作提供了太多的养分。我从《红楼梦》“女娲补天”神话的改编中得到启示,写成了一组神话改编的《故事新编》。我的小说中的一些人物,包括《狂人日记》中的狂人,《Q正传》中的Q,《祝福》中的祥林嫂、《故乡》里的闰土等等,都有《红楼梦》中人物的影子,都是想去冲毁这个铁屋子!

曹雪芹:鲁迅先生,您太过谦虚了!您的《Q正传》应该成为不朽的作品。Q的“精神胜利法”,不仅仅是国人的民族性,而且是全世界范围内人的劣根性!这是您的发现!

(5)余音

中国文学史上的两位巨匠在天庭隔空对话,不知过了多少时辰,无常慢慢走过来说道:“两位先生,时间已经不早,阎罗大王已经催促多次,请鲁迅先生先归冥位。”

两位大师虽然谈兴正浓,意犹未竞,但也只得彼此分手,互道告别。鲁迅说:“《红楼梦》出世已经前无古人了,我相信五百年之后人们仍然记得《红楼梦》。”

曹雪芹道:“但愿如此。相信百年之内,人间也会掀起一股‘鲁学’热!”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两位大师的笑声在天庭久久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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