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见义勇为被刑拘14天的赵宇获得见义勇为奖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福州12月1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陈强)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福州市第二十六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上,今年年初因“见义勇为反被刑拘”而名噪一时的赵宇专程从老家黑龙江赶来领奖,并获得了三等奖励金3万元。

福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颁发给赵宇的荣誉证书上写着: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危害和侵犯时,不畏危险,挺身而出,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惩治犯罪,作出了突出贡献。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

今天出版的《福州晚报》这样介绍赵宇的事迹:2018年12月26日晚11时许,暂住在福州晋安区岳峰村榕城公寓的福州某公司安防员赵宇,发现李某对同楼住户邹某(女)实施殴打,赵宇即上前制止,使邹某免遭继续伤害。

此后赵宇经历了一波三折。据其代理律师范辰介绍,事发后不久,赵宇却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14天,此事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2019年2月21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3月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当地检察机关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称,指导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3月19日,福州警方向赵宇颁发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之后赵宇携家人回到黑龙江老家谋生。

范辰律师认为,今天福州市有关机构给赵宇颁奖,这是对他见义勇为行为的充分肯定。这种正面的导向作用,将激励更多人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