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差评”制度擦亮政务服务这面“明镜”

特约评论员/张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

“好差评”制度的动力和源泉在于“好制度经久管用”。“事辍者无功,耕怠者无获。”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夯实政务服务责任,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流程要素、落实保障条件,完善办事指南、明晰标准要求,统一评定尺度、同等公平办理。亮剑“中梗阻”,消除“温差”,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创新创立“最多跑一次”“一站式办理”“一网通办”等制度机制。严字当头、真管真用,严格遵循“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真正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只推一扇门、只进一次门”。让企业和群众深有感触、有感而发,比在内心里、评在行动上。

“好差评”制度的实施和运行需要“好评价真心实意”。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本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把“好差评”制度作为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评价纬度。有序落实现场评价、网上评价、社会点评、政府部门监督查评等多维度评价体系,有力保障服务对象评价的“自愿性”“权益保护”、社会点评的“专业性”“公正性”、部门监督查评的“常态化”“科学性”,要尊重服务对象的“匿名”需求、化解“尴尬”氛围、鼓励“实名”评价;积极构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好差评’内容同标准提供、评价结果同源发布、差评整改在线反馈、评价数据自动生成”,确保服务评价的纬度多元、客观有力。谨防“评价指标”变成“任务指标”,“任务指标”变成“摊派目标”,成为悬在服务窗口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变相向服务对象索取“好评价”,而不是从根本上精准措施、改善服务,让服务评价走了样、变了味。

“好差评”制度的巩固和提升源自“好反馈深得民心”。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好差评”制度,作为改善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风向标”。切实“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对于差评和投诉,要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予以回应、立行立改,整改完成后第一时间邀请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回访评价,形成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综合运用大数据、专项评查等技术,研判分析评价数据,打通“堵点”、破解“难点”,照亮“盲点”、直击“痛点”,找准“切入点”、精准“着力点”,让服务多点“亮”、群众心里“亮堂堂”;让干部多出“工”、群众心里“暖烘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推行政务服务评价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自觉涵育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政务服务工作面向企业和群众,感受最直接最深刻的也是企业和群众,实施“好差评”制度找准了对象,也做好了设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综合点评”“监督查评”等手段环环相扣、丝丝入彻,势必推动政务服务更加规范、高效、有温度、有力度,推动政务窗口这面“明镜”照亮政府自身,也为群众送上最温暖的“光芒”。(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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