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进行时

汾河临汾段生态公园

今年以来,我省全面推进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以“两山”理论为指导,以河长制为抓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力争通过工程修复、自然恢复和生态提升,努力实现山西水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

2019年4月12日,全省河长制工作暨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推进会对汾河流域治理攻坚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提出要以深化河湖长制改革为牵引,发挥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建设的带动作用,限期消除国考劣Ⅴ类断面总攻令,吹响了汾河流域治理攻坚冲锋号。

9月19日,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先行示范段项目开工。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涉及太原、吕梁、晋中3市7县(市、区)。先行示范段项目长13.5公里,流经小店、晋源、清徐3县(区),被誉为太原城市空间规划的重要生态廊道。项目建成后,自然景观和生态湿地将大大改善汾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提升中部盆地城市群整体形象,对“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汾河发源于宁武管涔山,流域面积39471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4。汾河干流全长716公里,自北向南纵贯我省6市27县,被誉为山西人民的“母亲河”。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省先后组织实施了四次大规模的汾河治理,前三次治理以防洪保安、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第四次从2008年开始实施“千里汾河清水复流工程”,通过全面实施节水治污和优化水资源配置,结束了汾河干流部分河段连续12年断流的历史,流域地下水位实现止降回升。但流域生态环境与历史时期相比,生态环境尚未得到根本性好转。

为从根本上解决汾河流域水生态问题,我省认真贯彻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作出了对汾河流域实施生态修复的重大决策,目前,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取得了阶段性治理成果。

2015年以来,我省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从顶层设计到战略落地,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取得了许多具有跨越式、标识性的成就。2018年9月26日,我省印发《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方案》。2019年4月12日,我省制定《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2019年9月19日,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先行示范段项目启动,通过打造汾河13.5公里先行示范段样板工程,为“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管理和投融资模式,为改善山西生态环境,推动中部盆地城市群绿色发展作贡献。10月15日,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推进会在太原召开。会议要求,要把汾河生态保护与修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作为“七河”治理的示范工程,担当尽责、真抓实干,让汾河早日重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秀美风光。

河湖长制的实施,为河流流域的生态修复立起了一道保护网。今年,我省着力构建“河湖长+河湖长助理+巡河湖员”工作模式,目前,全省近万名巡河湖员上岗,市、县、乡、村各级河湖长和巡河湖员积极主动巡河、护河、治河。2018年7月以来,我省针对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湖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发现问题2323处,完成整改销号2308处,整改率99%。今年实施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行动,将行政调查和司法检察调查有机结合,变“分头治水”为“联合治水”,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排污、设障、采砂、围垦、倾倒废弃物和侵占水域岸线等各类涉河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河流水质明显提升,群众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意识明显增强。

自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启动以来,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相继开工,在汾河上游结合全省脱贫攻坚“一县一策”战略部署,将脱贫攻坚和汾河流域生态修复相结合;在汾河中游重点实施了汾河中游核心区15座蓄水闸坝蓄水工程、一坝综合治理、新二坝蓄水及汾河太原段三期治理等工程。目前,中游核心区蓄水工程已建成并蓄水试运行,实施了汾河干流堤外湿地蓄水工程建设;汾河中游示范区13.5公里开工建设;在汾河下游重点围绕汾河干流防洪体系建设,实施汾河干流河津新绛段防洪、稷山城区段治理工程。

为了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我省还建立汾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通过万家寨引黄工程、和川引水枢纽、北赵引黄联接段工程向汾河干流补水。自2017年起,累计向汾河补充生态水12.91亿立方米,累计调引黄河水6.66亿立方米,2019年向汾河引黄河水4.9亿立方米。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植被葱郁、山水相依,河清水畅、林泉相伴的汾河流域将成为3700万山西人民的“生态长廊”“宜居长廊”和“富民长廊”。

本版文图由山西省水利厅发展研究中心提供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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