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6万多元,赣州一乡镇干部被“双开”

近日,定南县查处一起乡镇保留副科级待遇干部挪用公款问题。

经查,2014年1月,缪慧军利用担任鹅公镇驻镇田片副片长、木杨村驻村镇领导的职务便利,挪用木杨村统建房建设补助资金60000元。2016年5月至6月,缪慧军利用负责鹅公镇镇田卫生院周转房土地征收工作的职务便利,挪用鹅公卫生院周转房征地款50000元。2018年2月至4月,缪慧军担任鹅公镇上桂村和新村村驻村镇领导的职务便利,挪用“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奖补资金155778.75元。

缪慧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265778.75元归个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其中挪用扶贫资金155778.75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挪用公款的问题涉嫌犯罪。2019年5月3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缪慧军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12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暨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缪慧军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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