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现实”中的泛娱乐思潮

【摘要】经过几年狂飙突进式的发展后,泛娱乐主义在2019年呈现出知往知返、不断演化的特征,其发展与趋势可归结为“重返现实”这一大主题。以跨媒介叙事为手段,泛娱乐以其更加“轻巧”“灵变”的特点渗入到了以速度为本位的互联网世界,泛娱乐作为生存方式让我们再度思索重返现实的重要意义,也让我们明白娱乐中已然更多地加入了自我,甚至是自我生命与命运的维度。

自信息技术革命以来,泛娱乐思潮以其跨媒介叙事之态,深入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机理之中,对信息传播内容、载体、形式、形态乃至社会变迁都发挥着非凡的作用。早在1962年电力媒介兴起之初,麦克卢汉就明确指出信息和娱乐的二元分割时代结束了。随着娱乐产业的迅猛发展,“泛娱乐”作为一种思潮经历了从概念的提出、警惕、防备、反思、接受、默认的全过程,特别是2019年,随着直播电商与短视频直播等的发展,娱乐与政治、娱乐与经济、娱乐与社会、娱乐与文化之间不断生成着各种复杂多变的关系,在泛娱乐思潮温情的面纱下,娱乐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自我,变革着社会。

2019年,“重返现实”成为泛娱乐思潮的鲜明主题

2019年泛娱乐经过几年狂飙突进式发展后,终于也呈现出知往知返、不断演化的特征,其发展与趋势可归结为“重返现实”这一大主题。返回不是倒退,不是对过去经历的简单否定,而是重返日常生活,在自我认知的前提下、在否定之否定中不断获得发展的能力。自胡塞尔提出“回到事情本身”后,哲学界便经历了一次从纯粹形而上学的思辨讨论回归到具体日常生活的考察与思考。由此,“何为良善生活?”亦或“何为幸福生活”这一西方古典哲学兴起时最为重要的问题,再次成为了思想家关注的焦点。重返现实中蕴含着一种朴素而诚真的人类发展倾向性:人类社会并不总是线性进步。

泛娱乐之所以形成思潮之势,就是因为其表达方式的多变以及语言、言语内在游戏规则在不同时空中的“恣意妄为”,正如列维斯特劳斯所言:“史前史和考古学知识的发展倾向于把我们不自觉地想象成在时间中依次排列的文明的形式放在空间中展示。”这意味着:第一,“进步”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连续的,它是跳跃式的,或者像生物学家所说,是突变式的。第二,这些突变不意味着永远朝着一个方向前行;中途会发生方向上的变化。泛娱乐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线性思维与认知的打破,打开了我们对时空的想象,为不同观念、意义在时空中任意穿梭、渗透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

“重返现实”中的泛娱乐是在技术快速跃迁、人们观念急速流变的双重作用下共同实现的。2019年,无论人文社科还是信息科技、物理、生命等理工科,学界与业界共同面对与思索着同一个主题:数字人性、技术伦理与人类未来。面对人类自身创造出来的强大算法与算力,人类如何应对,人的位置在哪里等诸多问题令人担忧。翻阅人类社会发展画卷,面对外在不可控的存在物,自人类思想开端中便存在着“普罗米修斯式”与“俄耳甫斯式”两种姿态。

通过对“泛娱乐”概念本身的审视,我们能从问题中预见未来发展,从解构中寻求建构

法国思想家皮埃尔·阿多指出,普罗米修斯式的态度灵感来自于大胆、无穷的好奇心、权力意志和追求实用,而俄耳甫斯态度式的灵感则来自于在神秘面前的敬畏和无私欲。两种对立的姿态同时作用,使得人们在面对技术时,既有恐惧与控制的欲望,又充满忧虑与敬畏的希望。人们在欲望与希望交错的张力中,为人自身在跨越时空中知往知返提供了无限可能的空间。

泛娱乐作为一个概念,它的内涵外延应在不同事件中生成与显现其复杂的内容与样态,在系统中看见其差异性的作用与反作用力,洞见到一个不断生成中的泛娱乐。泛娱乐全方位渗入到社会生活中,简单地批判指责它的“不庄重”“不严肃”甚至“不道德”是一种观察的视角,但批判过后如何解决才是问题所在。古代的智慧是“顺势而为”,这需要在“泛娱乐”日益流行的背后,感知到直指人心的价值内涵与其在系统中的用途与性能。道德有内外部的相对强制、稳定和确定的特征,体现出人们的态度、意图、行为规则与准则,我们需要进入另一种认知维度,对泛娱乐的概念进行再审视。

通过对“泛娱乐”概念本身的审视,使得我们能从问题中预见到未来发展,从解构中寻求建构。当我们以一种主观化的方式去分析泛娱乐的种种表征时,便可清晰地看到构成泛娱乐主体的行动者们,如何以“脱离者”“被排斥者”的姿态,在技术带出的开放系统中用自我的策略寻求生存之道。从边缘到中心,从抱怨到影响现实的社会系统,泛娱乐的概念承担着自我哀歌式的主观化运动,泛娱乐概念打开后所获得的张力,使其在社会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对“泛娱乐”合理性的再审视和再认识

“泛娱乐”表面上是人们对以往许多严肃、宏大、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内容与形式的摧毁,实则上却是以时代特有的流动、轻盈、快速等特点为归旨,采取活泼、具体、多中心等反讽、隐喻的表达形式,反映的依然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问题。在这场运动中以嬉笑怒骂,看似无厘头的形式,实际承载了许多现实关怀与人们朴素的情感。政策制定者需要具备透过现象看见其实质的能力,以此为基础对其进行舆论上的引导与合理化利用,如此才能减少甚至避免在舆论引导中“上纲上线”式的简单粗暴做法,在重大问题上能具体而微地在更深层面上进行讨论与认识。

2019年出现了这样一种值得关注的现象,与网红结合衍生出的“网红带货”,将娱乐、信息以及购买、消费、公益等结合在一起,由此出现了新的传播形态,它们成为我国脱贫攻坚事业助力的生动的“泛娱乐”案例,也是一次泛娱乐思潮与现实关怀紧密结合实现良性互动的成功实践。这一案例的成功得益于国家从制度政策层面进行保障,并积极引导与规范。

2019年11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广电总局解释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包括资讯服务、植入广告、“创意中插”、直播购物、购物短视频等在内,承认了直播购物以及购物短视频的存在。《通知》的出台,对网红直播带货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予以了官方承认,从大的制度层面予以肯定。赋予“直播带货”合法地位,对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的直播节目规定了底线规则,为其合理助推国家行动指明了方向。从批判的角度,网红带货可以被当成是“商品拜物教”“消费主义”淋漓尽致地体现;但从建设的角度,可以看到普通个体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为还处于贫困阶段的人们创造了大有作为的无限图景。政府部门、公益组织、社会企业等机构与组织曾经需要花一年乃至更长时间来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的大工程,凭借互联网技术的快速、透明、实时等特点,在几个小时甚至几分钟内就能完成,事半功倍且成效显著。此种成功实践,每天在互联网世界中都上演,不胜枚举。

泛娱乐思潮在复杂多变的跨媒介叙事中不断展开沟通与对话,其颠覆过往,也创造未来

叙事着眼于意义的产生、生产、生成、变形、变异等,是对意义构成与形式的研究。互联网社交媒介的发达,媒介社会化与社会媒介化,使得媒介表意无处不在、无处不显。泛娱乐主义不仅仅是一种自我表达,更重要的是洞察与自决能力的培养与养成。

发端于文学的叙事学从一开始就有着跨媒介的视阈。1966年罗兰·巴特在《交际》杂志发表论文《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时就认为,“对人类来说,似乎任何材料都适宜于叙事,叙事承载物可以是口头和书面的有声语言,是固定的或活动的画面、是手势,以及所有这些材料的有机混合;叙事遍布于神话、传说、寓言、民间故事、小说、史诗、历史、悲剧、正剧、喜剧、哑剧、绘画、彩绘玻璃窗、电影、连环画、社会杂文、绘画等不一而足。这些几乎以无限的形式出现的叙事遍存于一切时代、一切地方、一切社会”。德国叙事学家迈斯特也认为,叙事是跨媒介的现象,没有哪个叙事学家对此持有异议。文学是叙事承担的主力之一而不是全部。在印刷时代,跨媒介叙事的讨论主要囿于文学作品领域,彼一时的“泛娱乐”主要表现为大众小说、通俗读物等占据阅读市场的主要领域。严肃文人、教育机构也曾忧心忡忡地认为,此种泛娱乐化会“荼毒”青年人的心灵。时过境迁,曾经的“低俗”显然经过时间沉淀也有成为经典的态势。

随着电力媒介的不断发达,跨媒介叙事开始成为媒介化社会以及社会化媒介本身的叙事方式。“改变”成为互联网时代的主题,也是泛娱乐思潮得以存在与发展的动力。能否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这一动力,是值得深思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在传播过程中不仅是实现信息的表达与传递,更是将传播目标推进为以行动促成改变的能力。横跨多个媒介所展开的故事具有了更多维度的认知空间,综合不仅体现在形式上,也彰显在具体实现的目标上。过去表达、行动、改变是在线性时间序列上依次铺排的,人们把复杂的故事或事件进行裁剪以适应单一媒介叙事的需要。基于跨媒介技术,过去、现在与未来“三位一体”在当下的实现成为可能,同时也为事件与实践的复杂呈现提供了种种道路。这里“可能”意味着实现具备了应有的渠道与用途,但“能不能”穿透泛娱乐表征,将其导向“为社会服务”这一目标,却考验着身处跨媒介叙事中不同主体的自身洞察与行动的能力。这一切都离不开人们在不同认知层面上的沟通与对话的自我内省与反思的能力,泛娱乐思潮也正在人与自我、人与他者、人与物、人与现象等复杂多变的跨媒介叙事中不断展开沟通与对话,其颠覆过往,也创造未来。

娱乐中已更多地加入了自我感知,甚至是个体生命与命运的维度

以跨媒介叙事为手段,泛娱乐以其更加“轻巧”“灵变”的特点渗入到了以速度为本位的互联网世界,在摩擦与碰撞中,激发出了各行各业新业态、新生态、新模式等。在当下,马克思名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依然有着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只是在泛娱乐思潮中,个体差异化导致社会关系的解构与重构,由此娱乐也在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变迁。

身体的不在场,更凸显其他要素在场的重要性。自我存在依凭的是他者与所处平台。如何与他者、与平台之间建立何种关系,需要交流与沟通的能力。这一能力,是当下最为重要的实践伦理。从网络直播、网络知识付费节目乃至于网络游戏、直播带货,它们披着“娱乐”的外衣,借助声、画、音等手段,实现情感在场、行动在场、实践在场、改变在场。从事这些活动的个体与屏幕前的观众、粉丝互动很难使用事前准备好的稿子,直播人员的所有外在身份作为保护与树立权威的屏障也难以发挥作用,其沟通与互动的能力不仅仅是由言语表达得以实现的,更是考验着其察言观色、择机而行的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更多是每个人生命底色的呈现。

泛娱乐世界的多元异质性在反复动态生成过程中,需要将更多复杂且看似无关事物联系在一起思考的能力,既有的制度本身需承担自身的任务,也需要顺势而为,建构全社会相关领域都应参与而得以实现的策略与政策。毁灭与创造一体,少数人的声音往往体现出边缘对中心的革命,也是时代发展中的必要一环。利奥塔尔告诉我们,对正义的向往和对未知的向往都应受到同样的尊重。面对泛娱乐思潮的不同表现样态,我们需要从概念、事件、时间加以思考,提升各方交流中的对话、倾听、做事能力,使得整个社会系统获得一种张力,尽管这种张力有着强烈的矛盾甚至对立紧张的关系,但它却是复杂系统生命力的源泉,在更大范围的跨媒介叙事中让人们从异质思想不断反省,修正或提升自我意识,以更好地面向未知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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