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联合验收组实地验收

呼和浩特新闻网12月26日讯(记者 栗溶)12月25日,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由呼和浩特海关,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等8个厅局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的实地验收,验收结果将于近日上报海关总署等部委审核。

呼和浩特海关党委书记、关长詹少彤,市委副书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张佰成,副市长王继平,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晓东出席验收活动。联合验收组组长、呼和浩特海关副关长杨良勇与副市长王继平签署《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纪要》。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前身为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2018年9月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优化整合为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0.88平方公里。验收期间,联合验收组召开验收工作会议,听取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建设情况汇报,并赴实地对其基础设施、隔离设施、卡口及监管设施进行验收,召开验收评审会议形成验收评审意见。经评审,联合验收组同意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通过实地验收。

此次实地验收,对呼和浩特市立足呼包鄂乌区域,全面拓展首府口岸、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等功能,加快建设发展跨境电 商综试区,为自治区布局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提高投 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全面提升自治区经济外向度有着重大意义。

下一步,待海关总署等部委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核、批复后,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将依托国家赋予的各项政策,用好用活《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意见》,将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与跨境电 商综试区的功能相叠加,加速拓展口岸贸易功能,优化原有加工贸易产业布局,发展大宗商品、农畜产品分拨等特色产业,全面发展跨境电 商业务、进出口商品现代物流、仓储服务等业务,全力打造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新平台、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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