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正研究对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及延伸区”实施管辖法案:适用澳门法律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锐 12月3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透过澳门新闻局表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已授权澳门特区对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

他称,法务局已经参照之前在横琴澳门大学新校区适用澳门特区法律的第3/2013号法律的规定,草拟了相关的法案交行政会讨论,并将尽快交立法会审议。目前,特区政府正抓紧推进澳门口岸区的本地立法、通关测试等各项准备工作,在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后,将分阶段投入运作。

澳门以租赁方式获得使用权

张永春表示,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而特区方面需要因应《决定》的内容和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地的法律,将澳门特区的法律适用于澳方口岸及延伸区。

10月26日,根据《决定》公布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启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区域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其中,实施管辖的区域包括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莲花大桥和澳门大学连接横琴口岸通道桥相关部分(桥墩除外),以及澳门轻轨延伸至横琴口岸的预留空间,该预留空间用于建设行车隧道、站台以及连接站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区域的封闭通道等轻轨设施。上述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启用。有关区域具体启用日期,以及具体坐标和面积,由国务院确定。

同时,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的使用权,租赁期限自有关区域启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续期。

横琴新口岸日通关量将翻十倍

10月26日,横琴官方曾发布对横琴口岸未来的通关细节的解读。

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于2016年12月5日开工建设,主要涵盖口岸功能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区、口岸综合开发及配套三大功能体系,全部工程预计2022年底左右建设完成。其中,口岸功能区总投资约84.2亿元,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旅检通关部分将于今年年底建成启用,口岸功能区的小客车、货车通道等将于2021年底前陆续建成投入使用。

横琴口岸建成后,日通关旅客将从当前约2.53万人次提高到22.2万人次,日通关车辆将从当前约2700辆次提高到7259辆次,日通关货物将从当前约4083吨提高到1.5万吨,口岸整体通关能力提升3—10倍不等。

要实现横琴口岸创新通关模式,核心是解决好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的法律授权问题。具体而言,此次授权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满足开通启用旅检功能的有关区域时,对该区域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

第二阶段自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满足开通启用客货检功能有关区域和澳门大学连接横琴口岸通道桥时,对该区域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

第三阶段自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满足开通启用澳门轻轨延伸至横琴口岸相关区域时,对该区域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

横琴新区管委会发改局副局长王彦在解读中表示,目前,拱北口岸、深圳湾口岸等大多数口岸采取的是两次排队、两次查验、两次放行的通关模式,两次查验之间还有一段的地理空间距离。与之相比,横琴口岸将采取“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模式,也就是说,旅客过关只需要提供一次证件供查验,后台珠澳双方查验单位实施数据共享,无异常的,就可以直接通关放行了。

事实上,此前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已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不过,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仅针对旅检通道,而横琴口岸则将扩大到旅检、小客车、货运通道。另一方面,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合作查验的人群主要适用于内地居民和澳门居民,横琴口岸将合作查验模式的适用人群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香港居民和台湾居民。

此外,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还建设有小客车随车验放厅、澳门大学连接横琴口岸的通道桥等设施。小客车随车验放厅建成投用后,乘坐九座(或者七座)及以下小客车的旅客过关可在验放厅随车验放,无须单独下车步行通关;澳门大学连接横琴口岸的通道桥,位于澳门大学东北角,建成投用后,澳门大学师生来到横琴,无须绕行河底隧道、莲花大桥,可直接经通道桥至口岸过关通行。

12月30日,澳门治安警察局副局长刘运嫦也透过新闻局再次表示,横琴新口岸未来将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查验模式,旅客和车辆都只需一次排队即可完成全部的出入境查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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