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宣判多起涉黑案

  中新社广州12月31日电 (索有为 全小晴 谢文思)12月31日,广东省多地法院对多起涉黑案进行宣判,其中包括黄建伟等6人跨境涉黑案。

中新社广州12月31日电 (索有为 全小晴 谢文思)12月31日,广东省多地法院对多起涉黑案进行宣判,其中包括黄建伟等6人跨境涉黑案。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依法对蒋秾达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8月7日,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蒋秾达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蒋秾达等21人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起,蒋秾达伙同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委会干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牟取暴利;同时,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长期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确立组织强势地位,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成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对被告人黄建伟等6人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黄建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且限制减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起,为招揽非法追债业务,黄建伟在东莞市台商圈中宣称自己是台湾“小南门帮”头目,先后拉拢其余被告人加入该组织,采用暴力、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索取债务,攫取暴利。该团伙在中山、东莞、珠海市等地多次实施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并致一人死亡。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对被告人吴易霖等5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吴易霖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易霖等人长期以东莞市厚街镇某台菜馆为据点,以“台湾黑帮”等名义招揽非法追债业务。吴易霖向团伙成员提供枪支、手铐、电击棍等工具,采用暴力或威胁、恐吓、滋扰等方式索取债务。该团伙在东莞、珠海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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