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互联网时代的美欧大战

上周三也就是 12 月 26 日,意大利决定追随法国对科技巨头课征数字服务税,该税将于 1 月 1 日生效。通过向科技巨头征收数字税预案,该项税种每年可为意大利财政增收 6 亿欧元收益。该项税收政策适用于在全球年收入至少为 7.5 亿欧元,并且在意大利的数字服务营收超过 550 万欧元的互联网科技企业。

这也是继法国之后不畏美国扬言反制,宣布将正式实施类似数字税的第二个欧盟国家。当然,后面还有一串准备「闻风而动」的欧洲诸国。

此树是我栽

「数字服务税」 是欧洲联盟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征税规则。2018 年 3 月,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法提案,拟调整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征税规则。依据这项提案,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均可对境内发生的互联网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征税。而依据现行规则,互联网企业只需在总部所在地一次性交税。

此项税收主要针对全球数字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 7.5 亿欧元,在法国营业收入超过 2500 万欧元的互联网企业,征税数额为其法国营业额的 3%。税基包括线上广告收入、基于广告用途的个人信息数据销售收入以及基于数据的在线平台收入。

包括苹果、亚马逊、谷歌和脸书等公司在内的美国互联网巨头,将受到直接影响。美国政府、行业协会和互联网巨头均对此表示抗议,亚马逊、苹果、脸书和谷歌四家美国科技巨头联合谴责法国数字服务税,称该数字服务税是歧视。

欧盟内部受制于语言、文化等因素,一直没有发展出大型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其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社交媒体的主要市场份额被美国科技公司占据。

欧洲各国的税收制度主要针对企业主体所在国的盈利。企业主体所在国是根据企业在某个国家是否有员工、工厂、设备、场地有形资产等而定。由于数字税的发展严重滞后于数字经济,美的科技公司的逃税避税问题让欧盟非常头大。

在欧洲,很多跨国公司都采用一种「双重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策略进行避税,简单点说,就是跨国公司在法国这样的高税率国家攫取利润,然后将利润转移到爱尔兰、荷兰这样的低税率甚至零税率国家进行纳税。

这套策略尤为吸引互联网科技巨头,相比于传统企业,科技巨头提供服务时,只需在网络上进行,不用在当地经营实体店。多年来谷歌、亚马逊、脸书这些科技巨头就是采用「双重爱尔兰荷兰三明治」 将其获得的利润最大化。

以亚马逊为例,2017 年,亚马逊英国业务的收入较上一年增长 3 倍,至 19.8 亿英镑,而缴纳的公司税却从 2016 年的 740 万英镑下降至 456 万英镑,降幅近 40%。

欧盟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欧盟传统行业企业需要缴纳的有效税率达 23%,而大型科技企业平均只有 9.5%。

大棒高高举

如今,全球十多个国家正着手制定企业税的修订计划,试图让脸书、苹果、亚马逊、谷歌这些跨国科技巨头多缴一些税。

从目前情况看,对美国科技巨头的收入而言,法国的数字税收仅仅是一小部分,但如果得到顺利推行,则可能为欧洲对美国科技公司进一步的监管铺平道路。

欧洲各国对数字税的态度并不统一,而法国力推数字税,是最坚定的拥护者。英国计划在 2020 年 4 月推出针对科技巨头的数字服务税,税率为 2%;意大利开始引入数字税,并于 2020 年元旦生效;土耳其 7.5% 的数字服务税制度通过,并将于 2020 年 3 月 1 日生效。当初反对征收数字税的捷克,也效仿其他欧洲国家推出了数字税提案……

美国当然也不是省油的灯,作为对法国数字税的回击,美国准备对法国 24 亿美元的产品征收高达 100% 的关税。特朗普政府此前也对意大利放话,称意大利若通过数字税,美国也可能对该国祭出关税措施。

如果欧洲各国纷纷相仿法国开征数字税,等待他们的会是美国的拳头还是美国的妥协呢?我们也不知道。

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美国数字经济强势发展,目前占 GDP 比重高达 59.28%,经济驱动力意义重大。同时,互联网巨头通过游说,深刻地影响着美国内外经济政策的走向。

据统计,2005 年到 2018 年,包括亚马逊、苹果、脸书、谷歌和微软在内的 5 家美国互联网巨头,游说国会的费用高达 5.82 亿美元。其中苹果公司对税收政策的游说最为频繁。因此,出于对本国优势产业的保护,美国大型行业协会、贸易代表办公室势必以捍卫现行国际税收规则之名,维护硅谷巨头的既得利益。

俗话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当美国互联网巨头们奈何不了别国政府,又想在欧洲做生意,但又不想乖乖缴税,猜猜最后是射日遭殃。

当然是当地商户和消费用户了。比如,亚马逊被法国征收 3% 的数字税后,紧跟着就把这部分税收转嫁给了亚马逊法国站的第三方卖家们,还「贴心的」发了邮件通知他们:从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在 Amazon.fr 上所产生的销售交易的销售佣金金额将增加 3%,例如,对与当前销售金额为 15.00% 的商品,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您将支付 15.45% 的佣金。相当于每 10 万件 10 美金售价的商品在法国站就要多缴 3 万多人民币的税。

佣金抬高了,商家怎么办,当然是把货卖贵点了。这下好,法国人本来就不高的那点线上购买欲,咻一下就浇灭了,结果反倒让本国电商也叫苦连天。

智慧吃瓜人

明明都是表面一家人,结果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因数字税的问题「开战」。为什么会这样,是欧洲不重视发展互联网,导致市场全被美国公司篡取了吗?

并不是。

欧盟很早就开始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法规、战略,试图最大化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然而,与中国和美国不同,数字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欧洲国家带来对等的经济利益。

互联网本来就是发源于美国,之后迅速崛起的网络巨头也都是美国公司,美欧文化同源,语言基本相通,进入欧洲市场轻而易举,而欧洲并不大的互联网市场更依赖于美国欧盟内部由于先天的文化、语言、国界等问题,难以有效统一融合,难以发展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互联网企业。

足够大的市场是发展互联网业务的前提条件,人口少决定了欧洲的本土互联网公司很难做大。另外,欧洲发达国家的平均工资是中国的 6 倍,高昂的劳动力成本,限制了欧洲电商、O2O 等互联网领域的发展。

中国互联网公司能做大,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人口多,市场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汉语在当今世界自成一体。阿里巴巴、京东、美团的崛起,离不开中国的人口红利和廉价劳动力。当然,这背后也有「无形的手」在起作用。总之,这些都是中国互联网巨头能够崛起的原因。

当美国在互联网时代向全世界伸出长臂的时候,欧洲天然就没有抵御的能力。截至 2018 年底,全球市值最大的 21 家互联网科技公司里边,美国有 12 家,中国有 9 家。欧洲一家都没有。

虽然消费互联网不值一提,但是欧洲的工业互联网却很强。

2012 年,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在提出工业互联网概念时这样形容:工业互联网,就是把人、数据和机器连接起来——也就是对工业系统的全面信息化。

欧洲是工业革命的老家,制造业相对发达,进入互联网时代后,他们把互联网搭建在制造业基础上,发展出 ABB、西门子、博世、施耐德、SAP 等大型平台。工业电子商务的商业化模式,欧洲也几乎和美国一样成熟,欧洲的大型企业很多建设了自己的数字化供应链和工业电子商务门户,从而成为产业互联网领域的一员。

这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地方。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中国已兼具数据大国与互联网企业大国的双重身份,网络购物、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自然需要关注数字税问题。有专家指出征收数字税不仅会影响我国国内数字经济产业,也将影响到我国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的进程。

好在我国能通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方式向互联网企业征收税款;另一方面,当前我国众多互联网企业赴海外投资,若我国支持并征收数字税,将导致我国互联网企业在国外面临更大的税收负担。鉴于此,业内偏向于我国短期内应该不考虑征收数字税。

长期来看,作为互联网大国,我国也应积极研究探索数字税制度,分析各国数字税收规则的发展趋势,把游戏规则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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