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杜绝以“善意文明执行”为借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

2020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意见分为6大部分,共计22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说,当前,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仍是执行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他提到,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依然是执行工作的主线。各级法院要按照既定工作部署,驰而不息、久久为功,进一步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进一步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努力向着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孟祥说,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和执行干警要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的精神实质。

“要认识到,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是要削弱执行力度,也不是要放松工作标准,降低工作要求。”

他提到,要坚决杜绝以“善意文明执行”为借口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或选择性执行,也要切实防止被执行人借此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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