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清理整顿攻坚

2019年,国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金交所”)清理整顿工作迈出较大步伐。

政策层面,清整办35号文以及清整联办5号文,对2018年底下发的清整联办2号文进一步细化。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细化落地,金交所中“灰色”地带逐渐压缩挤出,赚快钱的时光一去不返。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金交所来说,巨额存量风险业务化解和监管整合撤销政策推进,这两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仍然高悬。

多位金交所内部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被整合或撤销之前,如何熬过这个寒冬活下去,是当前金交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非标帝国瓦解

2018年底,监管下发《关于稳妥处置地方交易场所遗留问题和风险的意见》(清整联办[2018]2号,以下简称“2号文”),首次明确将金交所业务范围限定为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金融产品交易等业务。此外,政策还对合格投资者标准、展业区域等也进行了限定。

2019年2月份监管下发了《关于三年攻坚战期间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关问题的通知》(清整办函[2019]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7月份下发《易会满同志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清整联办[2019]5号文,以下简称“5号文”),对2号文进行细化,对政策落实执行作出具体安排。

上述政策合力之下,2019年金交所非标融资产品被踩下“刹车”。

本报记者采访的多家金交所高管表示,基于上述监管文件,业内对合规标准达成了基本共识:直接融资类、收益权类等类资管产品不再开展;投资人可以是个人,但要根据资管新规要求,严格审查投资者资质;不能跨省展业⋯⋯

记者从北方、华东、东南、西南近十家金交所平台了解到,除个别平台外,多数已暂停直接融资产品、收益权转让产品的发行。另外,北方、华中地区多家金交所还着重明确,不做外省业务;南方多家金交所则明确不做C端业务。

按照金交所此前产品及业务划分,直接融资产品的形式又分为直接融资计划/工具、定向融资计划/工具等产品,收益权产品又细分为应收账款、小贷资产、票据等各类收益权产品。这意味着,此前金交所非标融资业务彻底被瓦解。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金交所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仍有“变通”手法。如,多家金交所表示,资金方确定的通道类直融产品、收益权转让类产品,目前还可以发行。

东南某金交所业务人员则表示,不能发行直接融资产品、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产品,但将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直接进行转让的产品则可以备案发行。

北方某金交所业务人员表示,国企或者国企担保的直接融资产品、收益权转让产品仍可发行。

本报记者同时注意到,第三方平台上金交所通道类产品依然存在。

据了解,此类通道业务的操作模式为:融资方不直接对接金交所,而是先由无金融牌照、注册资本较低的资管类公司,提供产品包装、形式审核、金交所备案服务,再由第三方财富公司进行产品推介、资金募集,资金最终由金交所场内转给融资方,或直接转给融资方。

多家提供金交所产品备案服务的公司表示,可以提供金交所股权、债权、收益权、应收账款、甚至直接融资类产品备案服务,并且能提供多家金交所产品备案服务,更有甚者称,能够提供十余家金交所产品备案服务。

存量化解三大难题

存量业务的化解则是金交所面临的另一难题。

记者注意到,2号文要求进行分类化解存量,对于超出范围的交易类业务,应立即停止,对有基础资产对应的债权类业务,以及无基础资产对应但有担保、抵押或质押的债权类业务,不得新增,存量到期后按合同约定兑付,不得展期或滚动发行。对于无基础资产对应且无担保、抵押或质押的债券类业务、信用类债券业务、资产管理类业务以及其他已经形成“资金池”的业务,要严格控制业务增量,通过回收债权、出售资产等方式逐步压缩清理。在压降不合规业务规模的前提下,确保后续新增业务合法合规,用1到2年的时间逐步化解风险。

35号文和5号文则进一步强化存量化解工作的推进落实。其中,在5号文中,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讲话中强调,截至目前,全国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的债权类业务存量仍达8517亿元,涉及约120万名个人投资者,规模压降较慢,风险不可忽视。提出争取每半年时间消化1/3,到2020年底全部化解完毕。

记者采访中,多家金融机构表示,当前经济形势下,多数产品提前清退难度较大。

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认为,金交所存量化解难题主要在于,投资者对金交所刚性兑付的预期。

以金交所固收产品为例,金交所在该类产品发行过程中,是单纯的通道服务角色,还是地方金融办审批的合法交易场所的信用背书角色,存在争议。

一位曾与金交所存在长期业务合作的人士表示,金交所化解困难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存量业务规模较大、各类型产品复杂,涉及的投资者人数较多;其次,对于通道业务,金交所对底层资产掌控力较低,难以快速清理完毕;另外,产品衍生风险,尤其是群体性事件风险。

该人士建议,可由地方监管部门牵头,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金交所清理存量业务。

生存空间逼仄

“如何活下去”成为金交所的“年度之问”。

关于金交所整合问题,35号文提出,“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5号文提到“切实减少交易所”“近期省级人民政府清整工作重点是撤销关闭违法违规的交易场所,尤其是那些‘僵尸’交易场所”。

多位金交所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按照目前监管的力度,2020年金交所数量肯定会进一步下降。

某金交所风控部高管表示,如果按照“一省一家,计划单列市可单独保留一家”的原则,整合之后交易场所大概在40家左右。

对于未来的市场空间,按照2号文监管文件,金交所的业务范围限定为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金融产品交易等业务。

在上述范围内,金交所的生存空间有多大?

就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业务,上述金交所风控部高管表示,“一年也就能做几笔,业务量太小,而且产权交易所、股权交易所也都在开展此类业务,这类业务收益率最高也不可能超过2‰,连养活交易所工作人员都不够。”

而在不良资产转让业务方面,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金交所如果单纯做转让平台,利润空间不大,收益率较低,主要在1‰至5?之间。

“不良资产业务的核心在于管理和处置,金交所如果想参与的话,还需要提高处置能力。”陈文表示。

真正被金交所寄予厚望的是,地方监管领域的金融业务。据了解,目前由地方监管的金融机构主要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业务。但目前金交所监管文件与行业法规存在出入,地方交易所开展此类业务是否合规尚存争议。

如,2017年底中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规定,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2018年10月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2019】205号)明确,商业保理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2019年5月,上海金融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三类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三类机构不得通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或颁发相关经营许可)的机构直接或间接向社会公众融资,其中就包括各类地方交易场所。

此外,据记者了解,西南某省监管部门此前曾对交易场所进行窗口指导,要求金交所不能做融资租赁、小贷类融资业务。

“金交所黄金时代结束了,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闭着眼睛赚钱了。” 某金交所业内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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