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热点词汇“扩容”看深圳的九大类扩容

进入2020年后的几天来,我在参与的几次会议或友朋聚会中,大家不约而同地谈到今年深圳可能会发生的一件事:扩容。这个事被说得好像还有鼻子有眼的样子: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根据经验,海南给了自贸港,上海给了进博会和临港新片区,深圳特区40周年,总会给点什么吧,大家似乎没有奢望给个ZHIXIA什么的,就给点扩容吧,这个似乎有希望。总之,被深圳人议论了多年、也被搁置了多年的扩容,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的今年,再一次成为这座城市的热门词汇。

这就涉及到一个基本问题:深圳真的需要扩容吗?深圳不扩容可以不可以?说到底,还是一个发展问题、城市承载力问题。深圳1980年建特区时,人口30万,GDP2.7亿,2019年常住人口1400万,实际管控人口2500万,比1980年增长了83倍,GDP可能接近2.6万亿,比1980年增长了将近1万倍,但国土面积几乎没有变化。说直白一点,深圳这个拥有巨无霸能量的城市已经无法在这么点地皮上继续潇洒地玩下去了,土地匮乏,供需失衡,带来物业价格的不断上涨,华为们首先承受不起了,发起部分业务搬迁运动,几年来,成千上万家企业都搬走了。这种情况下,深圳希望有更多空间来承载它不断递增的能量,以延续其一贯以来的良性增长态势,所谓“扩容”的要求就产生了。

其实,以增加城市承载能力的视角看,“扩容”并不一定是行政区划改变,多年来,深圳一直在以各种方式推进城市的“扩容”,大概有如下九大类方式:

第一类:内部整合式扩容。增加城市承载力,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提高城市内部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实现内部整合式扩容。比如,2010年的特区扩容,由原来的所谓“关内”扩大到“关外”全境,实现特区内外一体化,这样的城市内部扩容,让特区政策辐射到全市,极大地提升了城市整体功能和运行效率。再如,2019年的高新区扩容,由原来的11.52平方公里扩容到159.48平方公里,这无疑对强化深圳在大湾区的科技创新优势有着重大的意义。又如,今年可能推进的自贸区扩容,由原来的15平方公里小前海扩容到120平方公里的大前海,这将大大有助于于强化深圳的深度开放和全方位开放。这种内部整合式扩容尽管没有涉及整个城市的增量土地问题,但对于有效提升城市承载力和城市价值仍然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第二类:提升容积率扩容。2019年开年伊始,深圳就宣布全市提高容积率,各个密度区的容积率分别提高了0.2—0.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深圳城市的承载力全面提升。当然,这种提升容积率式的“扩容”,在提高城市承载力和空间利用率的同时,也增加了城市的建筑密度,降低了城市环境品质和舒适度,可见,这样的扩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第三类:地下空间类扩容。如果说,提高容积率是向天空“扩容”,发掘城市地下空间就是向地下“扩容”。深圳市在2018年推出《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正式迈开了向城市地下进军的步伐。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形式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商业街、地下综合体、综合管廊、地下停车场、地下道路和市政工程等。深圳目前已经开发利用了5200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有利于促进城市的包容性、安全性、韧性和可持续性等四大战略目标。当然,与国际先进城市相比,深圳的地下空间利用率还有待在更大范围内、更深程度上得到有效“扩容”。

第四类:硬性填海式扩容。作为滨海城市,深圳的“扩容”离不开填海。40年来,深圳已经填海数十平方公里。2017年11月底,深圳公布了《深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十三五”规划》,按照这个规划,深圳准备于2020年之前在12个地方填海,总面积为28.2平方公里。而2017年12月公布的《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中,深圳2016年至2020年的填海指标为10平方公里,省市的两个目标面积显然有出入。但不管多少,深圳继续填海“扩容”的势头没有改变。回头看看,深圳填海最多的深圳湾,当地的商务产业密集度已经非常高,那里的房价也已经是深圳之最,以填海创造更多城市承载力和综合效益,一目了然。

第五类:临深功能性扩容。深圳的经济体量太大,不可能把所有经济活动都放在深圳国土空间范围内,其外溢是必然现象。多年来,深圳在行政区划没有扩容的背景下,其产业和经济活动不断向周边地区外溢,形成了临深功能扩容带。例如,华为的终端总部及制造产业链向东莞松山湖的外溢,比亚迪汽车基地向惠州大亚湾的外溢,深圳大量的刚需居住向临深的东莞塘厦、凤岗、长安、惠州惠阳、大亚湾的外溢,等等。这种经济功能性向临深地区的外溢也是深圳的一种特殊性质的“扩容”。

第六类:深汕飞地式扩容。近年来深圳最引人关注的“扩容”可能就是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发展了。我最早把它称为“东深圳”,这个概念获得了普遍的认同。这个合作区成立于2011年,总面积468平方公里,由于中间隔了个惠州,因此被称为“飞地”。起初只是深汕两市齐抓共管的均等合作模式,2017年正式授权由深圳单方全面管理,深圳把深汕合作区看做是第11区,尽管离深圳本城有一定距离,但由于有“直管”这个政策红利,深汕合作区这块飞地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2019年头三季度,合作区的经济增长出现25.2%的高速度,让人想起上世纪80年代的深圳。可见,深汕飞地式扩容是一种有特色、有潜力、有价值的模式,值得维护和推广,深圳应该在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在内的总体国土空间内寻求产业结构的总量平衡和产城一体化的合理布局。

第七类:深圳都市圈扩容。尽管有粤港澳大湾区这样一个大体量的城市群,但其内部仍然有“小群落”,比如深圳都市圈,这个都市圈有多大?首先是深莞惠,这个已经相对成熟。然后是近年来提出的“3+2”都市圈,即在深莞惠基础上,再加上河源和汕尾。现在五市已经开过几次联席会议,强调共同发展。我认为,深圳都市圈仍然会扩容,因为深中通道正在加快建设,预计2023年通车,那时,中山也将纳入深圳都市圈。此外,拟议中的深珠通道有可能近年获批,开工建设,如此这般,珠海也将迟早纳入深圳都市圈,形成“3+2+2”的七城格局。我认为深圳都市圈可以看做是深圳的一种更加宽泛的“扩容”,是深圳能量外溢辐射最直接、最高效的空间,应该在都市圈和大湾区城市关系架构内,通过政府和市场双重作用力实现互联互通和枢纽功能的“扩容”。

第八类:海洋经济性扩容。我们都习惯了把1997平方公里看做是深圳总的国土面积,事实上,深圳还拥有1145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面积,海岸线长260公里,大鹏湾还被国家机构评为中国最美的八大海岸之一。深圳海洋资源十分丰富,海洋经济贡献快速增长,2018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市GDP的9.6%。深圳在全国最早提出发展湾区经济,被国家认定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之一,且排在上海之前。深圳已布局在未来几年投入上千亿元资金用于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由陆域走向海域,深圳的海洋经济性扩容必将为深圳未来的长远发展打开一扇明亮的天窗,引导深圳经济向更高、更深的方向拓展。

第九类:行政区划性扩容。讲到最后,尽管比较敏感,尽管是最难的一种扩容,我还是要提到大家最关心的行政区划性扩容问题,因为这是大家认知中最正宗的“扩容”概念。今年会不会真有行政区划性扩容的事发生?我不知道,但传闻不少。从国家层面看,近日有高层会议提及了这个问题,意在通过局部调整行政区划,使区域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更加通畅、合理。从执行层面看,近期山东济南把莱芜并入是做出了一个恰当的范例。深圳如果真有扩容,当然不是为了扩容而扩容,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发挥深圳作为大湾区核心城市的作用,为了使区域资源更加合理融合利用,为了让大湾区区域经济得到更加高效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圳的行政区划性扩容是必要的,是符合都市圈和大湾区长远发展趋势要求的,因而是可能的。同样,这种政策性极强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协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这个意义上说,今年深圳若没有发生行政区划扩容,大家也不要感到奇怪。

以上九大类扩容,多年来交叉推进,此起彼伏,目的都是为了适应深圳的快速成长,为了有效提升深圳的城市承载力,为了让深圳在大湾区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强有力的中心城市的作用。在去年被国家赋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任以及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全球标杆城市的宏伟目标后,深圳全方位、多角化推进城市扩容就显得更加迫切,期待全方位的扩容能为深圳的先行示范带来新的机遇、动能、活力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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