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 健全文物保护机制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8日讯(记者 马文文)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廷琦,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处长倪国圣,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王守功解读《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四个方面要求。首先,加强大运河山东段、齐长城、山东黄河流域的文物保护利用。创建“泰山-曲阜”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积极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其次,加强“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的文物保护利用。此外,围绕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和“一带一路”,加强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水下遗产保护,推进文物对外合作交流。

“山东将创新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认知传播方式,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革命精神谱系和文物价值传播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廷琦表示,首先推动山东珍贵文物成为国家文化地标和中华民族精神标识。国家将遴选公布文化地标和中华民族精神标识。实施山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建设鲁中、滨海、胶东、渤海、鲁南和冀鲁豫边区(山东部分)等重点革命旧址示范片区。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

同时,山东将推动文物工作融入现代社会、融入生产生活,在推动文物合理利用方面取得新突破。针对山东省在文物利用方面存在的瓶颈和短板,文件要求着力激发博物馆活力,推进文博创意产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

此外,山东将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在健全文物保护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红线、生命线。文件要求强化文物安全工作力度,在强化文物督查制度、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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