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平委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应建立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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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周亚彬) “河北省老旧小区众多,目前存在很多问题。有物业公司的,小区管理水平跟不上,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物业公司的,违建建筑、车辆乱停、设施老化、垃圾难清,导致小区居民怨声载道、反映强烈,居委会代管的人力财力不足,无法满足群众要求,这个问题亟待解决。”在今年的河北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赵丽平把关注点就放在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上。

她说,目前,我国各地新建住宅小区普遍推行了商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这些实施了物业管理模式的小区总体来说,环境整洁,相对安全。然而,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兴建的一些住宅小区普遍存在各类问题。

河北省政协委员赵丽平。长城新媒体记者 周亚彬 摄

以石家庄市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在新华、桥西、长安、裕华4个市辖区内,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老旧居民小区约1900多个,有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仅占34.5%。由于历史的原因,早期建造交付使用的老旧小区没有归集物业维修基金。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老化、损坏严重,这些公用设施急需维修更新。但是长期以来,因为缺乏资金来源而无法正常进行维修更新,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关乎民生幸福,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针对目前老旧小区存在的实际情况,政府、物业企业需切合实际探索寻求良性发展之路。

对此,赵丽平委员建议,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使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有章可循。如明确不同的物业收费标准,物管企业提供不同等级的物业服务;根据提供的服务等级,确定物管企业职工报酬和福利待遇;明确物管企业管理标准,达标后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等,以减少物管企业与业户之间的纠纷,推动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步入正规化的轨道。

“一些成熟社区之所以文明程度高,关键在于有一套管理机构。所以,要解决老旧小区的问题,首先要引入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成立社区业主委员会,使之形成一套健全的管理机构,对社区进行完善的、专业化的管理,以解决社区无人管的问题。”同时针对老旧小区物管费用缺口问题,赵丽平委员认为政府应采取特殊的财政扶持政策,补助缺口部分,确保必要的物业管理经费。对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不健全问题,原开发企业已经不存在的,由市政府给予配套齐全;老旧小区的开发企业还存在的,市政府要责成该企业对老旧小区的商业网点及其办公用房进行配套或以同样的投资价值在其它新开发项目中补齐旧小区需交纳的各种设施配套费用。

一些老旧小区的垃圾没有被及时清理。长城新媒体记者 周亚彬 摄

“物业公司管理是需要钱的,一些老旧小区的人们可能收入较低,又或者之前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没有缴纳过物业费。所以才有了如今在老旧小区物业费收取困难的情况。”

面对这一问题,赵丽平委员认为,物业管理公司首先应与业户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奖惩罚则,实施双向监督。其次,物业管理公司要定期依约收缴物业管理费,对不能及时缴纳的业户,应做好说服动员工作。对个别拒绝缴纳物管费用的,可采取法律手段依法追缴。同时,针对老旧小区物管费用缺口部分,政府应采取特殊的财政扶持政策,补助缺口部分,确保必要的物业管理经费。

“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业户素质也很重要!一些居民不愿意交物业费是因为对费用支出不够清楚。应该对业户缴纳的物管费用,进行合理支出,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使业户心里有一本明白账,树立自愿、自觉缴纳物管费用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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