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省厅刑侦局原局长被查,曾被民警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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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姚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姚伟简历

姚伟,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85.10--1986.12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侦查员

1986.12--1993.04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刑警队、技术室科员

1993.04--1994.10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南园派出所副所长

1994.10--1996.03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二道街市场治安派出所所长

1996.03--1998.08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1998.08--2001.12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12--2002.04鞍山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支队长

2002.04--2004.12鞍山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

2004.12--2006.07鞍山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

2006.07--2008.12鞍山市公安局副局级干部、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

2008.12--2012.02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鞍山市副局级)

2012.02--2013.08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市维稳办副主任

2013.08--2015.03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2015.03--2016.06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2016.06--2017.03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03--2017.12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2017.12--2019.10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副厅级)

2019.10 免现职

(辽宁省纪委监委)

姚伟因为什么被查,我们目前还不知道。但是,小编查证了相关信息,发现关于此人的举报一直没有断过,民愤很大,尤其是是一篇当地民警的实名举报,在网上流传很广,直指姚伟充当黑社会保护伞。

发帖人:王仲: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民警,中共党员。

警号:302899 身份证号:210303196601272530电话:18704121167

(实名举报者王仲声明为本文真实性和发帖转帖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人是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的在职警察,从事刑侦工作28年,实名在此为大家揭露辽宁黑社会大哥, 胡永家 ,团伙内部称为 家哥 在辽宁一带,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几年来,该团伙疯狂作案百余起,当地群众无辜被打者不计其数 以 家哥 为首的黑社会团伙,由于 黑后台 、 保护伞 的权力巨大至今无人敢查。

家哥 黑社会犯罪团伙基本形成

胡永家,1962年生,辽宁鞍山市人,高中文化,兄弟6人。家哥后曾先后开过几家废品回收站、经贸公司,办过锻造厂、机械配件厂、工程机械修配厂,铁矿、滑石矿。2010年成立鑫汇钢铁集团公司,任董事长。

2015年特别是成立辽阳赫泰矿业公司保安部,招募以 两劳 释放人员为主要打手,该团伙组织固定、人员结构稳定、分工明确,配备专用的车辆,对有不满的企业、个人进行打击报复。这些打手只要接到 家哥 等主要成员的命令迅速出动,携带枪支、砍刀、铁棒,进行打、砸、砍、杀,从中牟取暴利。这些人行事手段极其狠辣,真真是独霸一方令当地人提之胆寒。

公安局长保驾护航 央企鞍钢蒙受巨额损失

1996年以来,胡永家在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镇红旗变电所料场成立了废品回收站,与鞍钢集团公司签署的货物运输合同后,组织骨干成员胡永第、(刑满释放人员,因盗窃罪判7年)张浩、(刑满释放人员,因盗窃罪判4年)曾雷、胡伟、胡其姜、王海等人带领货车司机,王永新、关文利、赵维斌、赵洪志、王德强、赵春生、王强、高栗峰和铲车司机罗乃斌、赵洪、张忠升,将自己的货车伪装成鞍钢汽运公司的货车,勾结鞍钢厂内作业区负责人,周孟利,鞍钢门卫人员,王钟、华特、孙航、魏新,以排废物为名,夜间进入鞍钢作业区,盗窃鞍钢成品钢材、废钢、球团、矿粉、煤炭、铜料、烧结矿和红粉等,货物表面上加盖尾矿坝粉煤灰外运长达17年多。

2013年5月仅在该团伙骨干成员被抓当晚,公安机关现场就查扣烧结矿3471.08吨,价值人民币2680885元。铁碳球散料(红粉)2701.56吨价值人民币945546元。赃款现金650万元。这是胡永弟在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交代的一部分事实。此事如果按照偷窃长达17年计算,鞍钢集团蒙受数亿元的巨额损失,在鞍山市公安局长(现任辽宁省刑侦总局局长姚伟)保护下,盗窃罪,变成了职务侵占罪,胡永家对外称此事行贿花了3000多万元人民币摆平了,令其弟胡永弟仅判6年!手下团伙成员逃避法律的制裁!而真正的幕后黑手胡永家却依然逍遥法外。

官匪勾结策划抢夺张艳秋矿山

2011年1月,胡永家策划钾长石矿原法人刘铁成向胡晓芳借款1800万元,通过原鞍山市中法院长宋景春,在张艳秋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作出了裁定,刘铁成承担利息900万元,合计2700万,并查封张艳秋矿山。

刘利全拿出中纪委的证件自称自己是中纪委在东北的巡视员

2012年6月,国家机关纪工委副书记刘利华利用职权指使其弟刘利全,冒充中央纪委干部、伪造中央纪委公函、私刻中央纪委公章在辽宁干扰司法。与胡永家、胡晓芳、刘铁成定刮分张艳秋矿产股份合同,约定刘利全必须找到省高院的领导缪蒂生法官驳回张艳秋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张艳秋向省高院提出再审,庭审时法官已查明胡哓芳的证据是假的,法官当庭质问胡晓芳的代理律师,在鞍山中院诉讼时所提供的证据是怎么回事?律师当庭回答:当时证据拿错了,与1800万元无关。至此,本案应以涉嫌诉讼诈骗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至少应该撤销鞍山中院(2011鞍民二初字第15号)裁定,但是法官竟然用与胡晓芳、刘铁成毫不相关的案外人的转账来认定驳回了张艳秋的再审申请(调取2014辽审三民提字第00009号)。鞍山中院2015年7月下达了执行裁定。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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