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一锤定音!陆风X7抄袭路虎一案尘埃落定, 陆风赔偿150万

今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最高法以江铃控股依据不足、系认定事实错误等原因,驳回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裁定陆风X7抄袭路虎揽胜极光设计。自此,持续多年的陆风抄袭路虎案终于尘埃落定,路虎胜诉。

楚天都市报1月9日讯(记者许洋)今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最高法以江铃控股依据不足、系认定事实错误等原因,驳回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裁定陆风X7抄袭路虎揽胜极光设计。自此,持续多年的陆风抄袭路虎案终于尘埃落定,路虎胜诉。

路虎揽胜极光于2010年在广州车展首次亮相,是国内最受欢迎的SUV车型之一,这也直接带火了一批国产车型,其中就陆风X7就是佼佼者。江铃控股旗下陆风X7车型在2014年广州车展首发。陆风X7最大的“亮点”就是它的外观造型,刚出来的时候,可谓是高仿路虎极光,但其10万元左右的价格则仅有路虎极光的1/4,超高“性价比”让X7这款车型火爆一时,曾一个月卖出2万多辆。

对此路虎也十分不满,凭借手中的外观专利并与陆风对薄公堂。捷豹路虎从2016年6月开始控告江铃汽车生产的陆风X7车型抄袭,其间中国知识产权局还曾宣布揽胜极光车型的外部设计专利无效。记者在天眼查上了解到,数据显示,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与路虎有限公司涉及商标和专利的判决书有多个(本报此前曾关注此事)。

最终在2019年3月份,北京朝阳区法院裁定,陆风X7汽车有5项车型设计是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根据法院判决,江铃控股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停产、停售两款陆风X7特定车型,在官方网站及媒体上发表声明,并向捷豹路虎公司支付赔偿金150万元。但江铃控股不服判决,申请二审再审。最终最高法以江铃控股依据不足、系认定事实错误等原因,驳回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铃控股的运营主体为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2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骏。在公司的股东信息中,爱驰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50.00%;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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