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庭审普法两不误

本报讯(记者董鹏宇)2019年12月11日,汪清林业局金沟岭林场会议室内,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的巡回法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由汪清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狩猎案。

在审查起诉阶段,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向被告人出示了《证据开示清单》,并经被告人签字确认。经过庭审,审判机关采纳了汪清林区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案件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检察官通过举证、质证和释法明理,让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犯下的罪行,真诚认罪悔罪。这一特殊的庭审现场吸引了林场众多职工群众。

宣判结束后,承办检察官把案件涉及的法律和政策向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村民们也积极主动与检察官交流,现场氛围很热烈。

“我上山捡陈材倒木违法吗?”“我在自家菜地里下猎套违法吗?”“如果野猪拱了我家的菜地怎么办?”大家积极提出问题,检察官耐心解答。

近年来,汪清林区检察院坚持把维护生态和环境资源安全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法治教育相结合,切实让林区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庄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涉林犯罪案件的发生。

今后,汪清林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增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广泛性、影响力,使宣传效果最大化,真正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做得更好,将法律监督、法治宣传传递到林区的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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