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布政务服务系列地方标准

 黑龙江日报1月10日讯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联合审定发布了由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等相关单位起草的《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政务服务事项办件及电子监察数据规范》等8项政务服务系列地方标准。

在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方面,对政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区域划分、导向标识设置、事项进驻界定、并联审批集成、线上线下融合和服务方式创新等进行了规范,提出了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等多种便民利企新模式,助力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在政务服务事项办件及电子监察数据规范方面,拓展了办件事项、办件环节、材料目录、办件结果、文件附件、中介服务的基础信息,规定了业务办理、证件类型、办理形式、办理结果、收取方式的编码原则,助力实现政务事项服务平台同源开放;在政务事项规范方面,明确了服务事项目录、实施清单要素、行政权力事项、收费项目信息、事项办理地点的字段名和数据类型,有效对接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启了标准化+政务服务新模式。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